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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学校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关于印发<内江市市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办法(试行)>的通知》(内人社发〔2017〕5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我校面向全省公开选调优秀教师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及选调岗位
单位性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岗位类型:专业技术岗位
岗位名额:语文教师1名、体育教师1名
二、考核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选调对象
有正式编制的中小学教师。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聘用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3.身体健康,能胜任聘用岗位的正常工作;
4.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5.普通话水平须达国家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专业达国
家二级甲等及以上)。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
期内或明确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政务(政纪)处分尚未解
除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限制考聘的人员;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其他情形人员。
(四)岗位条件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专业技术职称的在编教师服务期满)年龄35周岁及以下。
年龄(周岁的计算方式为:如35周岁及以下,含在报名首日尚未满36岁的人员)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
三、考核选调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和市教育局官网发布考核选调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18:00止。
2.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可电话联系学校确认报名相关事宜,并将报名所需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14762173@qq.com,文件夹名为:选调岗位名称+姓名。
(2)现场报名
可携带纸质版报名所需资料到学校办公室现场报名。
(3)报名所需资料
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内江市第四中学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附件)、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
备注:
1.联系人:舒老师,联系电话:0832-2192435,13696066837。
2.报考的在编教师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三)资格审查
学校通过电话或邮箱回复初审是否合格。正式考核时将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资格确认所需资料与网上报名时所需材料一致,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地点:内江市第四中学办公室(地址:内江市市中区乐贤街道黄荆大道63号)。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活动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选调对象有不符合岗位要求及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
(四)考核
1.考核时间:2021年6月20日前(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2.考核地点:内江四中
3.考核方式:考核由内江市第四中学考核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核分为现场专业知识考核和现场教学试讲考核两部分。考核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专业知识考核成绩40%+教学试讲考核成绩60%。考核总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4.考核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1.每个学科考核选定的人员须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选调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考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考核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若某学科确定的体检人员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只递补一次。
2.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六)考察
参考人员体检合格后,对拟选调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由内江四中参照《关于印发<内江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内人社发[2017]2号)具体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公示
经学校研究确定选调人员后,对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经市相关部门审定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不予办理调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办理调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八)审批及调动
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选调人员,由内江市第四中学按有关规定准备相关材料,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市教育局和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调动手续,正式聘用后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四、纪律和监督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调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选调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选调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选调工作人员在办理选调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选调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2.为保证考核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考核选调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人员一律解聘。
3.本次考核招聘由市纪委监委驻内江市第四中学局纪检组和内江市第四中学纪检监察审计室全程监督。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内江市第四中学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2)-2192435
监督举报电话:(0832)-2107529(驻内江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832—2195386(内江四中纪检监察室)
四川省内江市第四中学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