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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县2011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130名实施办法

时间:2011-8-13 14:19:07 点击:

根据《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和《曲靖市教育局关于2011年全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统一笔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陆良县教育系统人员编制和对优秀人才需求的实际,2011年全县教育系统从大中专毕业生中选拔教师一律实行公开招聘,实行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市教育局统一命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教育局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录取等,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 招考计划、对象及条件

(一)招考计划:2011年陆良县教育系统计划从大中专毕业生中公开考试招聘130名教师。招考的具体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附后,也可通过以下网站、报刊查询:

     曲靖:曲靖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www.ynqjrs.cn

           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rsww.gov.cn

           《曲靖日报》;

陆良:陆良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www.ynqjrs.cn /ll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无违法违纪行为,身体健康;

2.持有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及教师资格证的未就业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825以后出生);

4.具有陆良县户口或属陆良县生源;县外生源或非陆良县户口的须具有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硕士及其以上学历报考的需参加笔试。

5.具有与招考学科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报名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1年8月24日至27日,共4天。

3.报名考试费:按照《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曲靖市财政局<转发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曲发改收费〔200850)规定执行。2011年全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笔试设四个科目,每个科目收费50.00元,合计200.00/人。

   4.报名地点:陆良县教育局。

(二)报名要求及相关规定

  1.报名时须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有效证件。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报。

2.严格实施按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报考的原则,报考高中、初中岗位的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须与所报学科相同;报考小学岗位的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专业须与所报学科相同或相近,幼儿教育专业只能报考幼儿教育岗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教学岗位,不得兼报,违反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3.所有教学岗位实行考前填报志愿,报考者在选好学科后,还需根据就业需求计划填报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笔试、体检合格后,按志愿和分数安置就业。

  4.报名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将会同相关部门按照报名条件规定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张榜公布,接受考生、群众和社会监督。对伪造虚假证件、隐瞒真实情况报名的考生,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公开招聘教师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6.按照《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规定,招考计划数与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13方可开考。若招考学科的计划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低于13的,经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适当放宽招考比例或相应缩减学科招考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考岗位。

三、笔试

(一)笔试时间: 2011911日上午900--ll:30考《专业知识》、《教法技能》两科;下午3:00--500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科。

(二)笔试地点:具体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内容: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命题、审题、保密、试卷制作、阅卷、登分、提供成绩等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办理加分手续,组织报名、考点设置、制作准考证、组织考试等工作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负责实施。本次笔试考试科目设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教法技能四个科目。笔试成绩总分250分,其中教育学满分为50分、教育心理学满分为50分、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教法技能满分为50 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设高中、初中、小学幼教教育岗位三个层次命题;专业知识、教法技能考试设高、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计算机、音乐、体育、美术l3个科目,26个教育学科。小学、幼儿园设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幼教共8个教育学科。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笔试以云南省现代教育评估中心编写、云南大学出版社出版20115月第二次印刷的招聘教师考试用书《教育学》、《教育学心理学》(分中、小学版)为主要参考教材。专业知识、教法技能的考试以曲靖市教育局编写的各科目考试大纲为主要内容,可到曲靖教育信息网站下载。

(四)领准考证时间、地点:201199日、10日,县教育局人事科。

(五)笔试加分政策。根据曲政发〔201157号文件规定,有关加分政策如下:

1.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及加分分值

1)优秀运动员:陆良县生源高校毕业生在高等院校就读期间,参加省运会、省城运会比赛取得第1名者,事业单位可免试接收;取得单项第2名或集体项目第2名至第3名者,笔试成绩加10分;取得单项第3名或集体项目第4名至第6名者,笔试成绩加8分;取得单项第4名至第6名或集体项目第7名至第8名者加5分;取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者,笔试成绩加20分;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者,笔试成绩加10分。

2)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3)参加云南省“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任职满2年并经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3分,满3年及以上的加5分,其中,受聘到全省国家和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任职满2年并经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满3年及以上的加10分;被评为县级先进个人的另加3分,州(市)级先进个人的另加6分,省部级以上先进个人的另加9分,多次评为先进的按最高分值计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4)参加云南省“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其笔试成绩加4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5)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①就读高校前生源户籍在曲靖市8个民族乡、99个民族村委会、552个民族村民小组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332个贫困村范围内的彝、回、壮、布依、苗、水、瑶七种世居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加10分。

②除上述第一条规定范围之外,就读高校前生源户籍为曲靖市农村的苗族、水族、瑶族高校毕业生加10分,城镇户籍的高校毕业生加8分;农村户籍的彝族、壮族、布依族高校毕业生加8分,城镇户籍的高校毕业生加6分;农村户籍的回族高校毕业生加6分,城镇户籍的高校毕业生加5分。

③生源为曲靖市七种世居少数民族之外的其他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加5分。

6)参加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4分。

7)从2003年开始在云南省服务的“全国计划的西部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

8)参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服务期满2年并获金、银、铜奖的人员,笔试成绩分别加4分、3分、2分。

    加分人员同时符合几项加分政策的,只按其中最高一项予以加分,不得重复加分。

2.办理加分手续须提供的材料

1)符合少数民族加分政策的高校毕业生持《户口册》经就读高校前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县级公安部门、县(市)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2)符合优秀运动员加分政策的高校毕业生,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凭奖章、奖牌、证书,经省、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3)参加云南省“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提供《聘用合同书》,经服务地县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4)参加云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凭《志愿服务证》(证上须有服务县项目办考核合格的意见)。

5)参加云南省“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凭《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经服务地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6)参加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提供《聘用合同书》、经服务地县级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7)革命烈士子女持《革命烈士证明书》、户口证明(须证明与烈士间的关系)经当地县()区民政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3.办理时限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824日至910日间到县教育局提交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逾期者视为不符合加分条件人员),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审核后,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通过复审的加分人员情况将在陆良县教育局、陆良县人事人才信息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无举报或有举报经纪检监察部门查证无事实的,方能给予办理加分手续。

四、面试

(一)根据每个招聘学科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考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选拔到最后一个名次属笔试总分(含加分)成绩并列的,以有加分条件中“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者为先,若再并列,首先按学历高者优先,其次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中的专业知识和教法技能成绩高者为先。进入面试人员只有1人的学科岗位必须报经市人社局审核同意方能进行等额面试,且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方可聘用。

(二)严格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占综合成绩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50%的规定执行;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教育学成绩+教育心理学成绩+专业知识成绩+教法技能成绩+笔试加分)÷2.5〕×50+〔面试成绩〕×50%;没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教育学成绩+教育心理学成绩+专业知识成绩+教法技能成绩)÷2.5〕×50+〔面试成绩〕×50%。

(三)面试具体办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公告。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确定拟录(聘)用人员

在所有报考并参加笔试、面试的人员中,根据每个学科计划报考者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录(聘)用人员名单。

自行放弃拟录(聘)用资格的,取消其拟录(聘)用资格。余下的招考岗位,报市人社局批准,按该学科招聘计划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顺延递补,只递补一次。

(二)考核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或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形等,并对考核对象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若出现考核不合格余下的招考岗位,报市人社局批准,按该学科招聘计划报考者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顺延递补,只递补一次。

(三)体检

统一组织经考核合格的拟录(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曲靖市人事局转发关于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文件的通知》及《曲靖市人事局、曲靖市卫生局转发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的通知》(曲市人〔201026号)执行。通过其他方式就业和体检不合格余下的招考岗位,报市人社局批准,按该学科招聘计划报考者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顺延递补,只递补一次。

(四)公示

经考核、体检合格的拟录(聘)用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7天,法定节假日顺延。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聘)用。

(五)录(聘)用

经考核和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的拟录(聘)用人员,办理就业手续。

六、工作纪律和社会监督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上述公布的网站了解公开考试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二)凡填报虚假信息报名的人员,一经查实,在公开考试招聘的任何阶段均可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或录(聘)用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全县的公开招聘。

(三)对违反公开考试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考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聘)用资格。对于考试作弊或找人替考的,将按禁考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替考行为,若替考者有工作单位的,将建议其工作单位对替考者处以开除的处分;涉及伪造和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人员,不仅取消考试资格或录(聘)用资格,还将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四)对符合就业政策、招考原则、程序和条件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否则,三年内不得进人。

(五)对违反招考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予以相应的行政处分;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整个招考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下进行,对招录工作中有反映并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陆良县人社局08746203896

          陆良县教育局0874-6222912

 

陆良县2011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大中专毕业生岗位需求计划表.xls

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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