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则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1年5月23日12∶00—16∶00。其中物地生岗位如果未达到开考比例,按照实际报考人数直接组织考试。
(6)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7)考生网络报名后,应保持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号码错误、改号、关机、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8)受理报名、资格初审由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考生在报名和资格初审中遇到问题可与县教育局人教科联系0527-86239269。
3.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缴费确认后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原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网址:泗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ihong.gov.cn/。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1年5月27日-5月28日。
(三)笔试
由泗洪县人社局与泗洪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2021年5月29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2.笔试内容: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本次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不指定辅导用书和考试范围,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成绩查询:考生可通过准考证号到原报名网站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中各环节的考试(含笔试、面试等所有考试),考生笔试成绩不低于该项考试卷面总分5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合成、公布。
(四)资格复审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组织面试。
面试前,县教育局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泗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ihong.gov.cn/公告),考生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个人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本公告、《岗位简介表》中所列出的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于同一张纸);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信息完整印章齐全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研究生须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③学信网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通过全国NTCE考试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⑤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在职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无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户籍地人社部门出具的就业创业证或未缴纳社保等未就业证明;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27-36岗位,须提供本人填写完整的《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附件2)⑥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与网络报名提供的电子证件照一致)。上述①至⑤项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套复印件供审核。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所有有效证件材料原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因考生本人原因导致无法通知、联系到考生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不符合政策规定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放弃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考生需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名单在泗洪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五)面试
面试由泗洪县人社局与泗洪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泗洪县人民政府网公告)。面试采用演课形式。面试时,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即面试总分的60%)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六)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在泗洪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体检工作由泗洪县人社局和泗洪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泗洪县教育局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察开始后即开始函调本人人事档案,同时上交《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八)公开选岗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对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开选岗定岗,由泗洪县人社局和泗洪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选岗工作坚持“公开、透明、自愿的原则”,具体选岗办法如下:
(1)按考生总成绩排名依次公开选岗。即从第一名开始公开选岗,第一名选岗完成后,第二名在剩下的(n-1)个岗位中公开选岗,每名考生选岗时间不超过2分钟,以此类推。各方(含纪检人员和考生本人)当场填写《选岗确认单》,并签字确认。选岗签字确认后,任何人不得更改。
(2)遇总成绩排名并列者,由并列考生当场抽签决定选岗顺序,再按抽签顺序,依上述办法公开选岗。
(3)所有入围考生必须在当天当次一次性选岗完毕,否则视为主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考生选岗前放弃的,递补人员按自身总成绩排名在待选岗位中选岗;考生选岗后放弃的,递补人员递补至放弃考生选定的岗位。
(九)公示和聘用备案
公开选岗定岗工作结束后,根据公开选岗定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泗洪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持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相应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到泗洪县教育局报到,办理相关聘用审批手续,对报到时提供材料不全或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主管部门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反映的问题经招聘主管部门查实后影响聘用的,由招聘主管部门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在泗洪县服务期不少于5年,服务期内不得办理调动和借用,未满服务期的离职人员须承担违约责任。试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内,须服从泗洪县教育局安排到乡镇学校或薄弱学校交流任教一定年限。
在体检、考察、公开选岗定岗、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简章发布。由县人社局与县教育局共同发布。
(二)考试组织安排。本次招聘所有考试由县人社局与县教育局共同组织,考试全程邀请县纪委进行现场监督。
(三)责任分工。县教育局负责对报考条件、考试内容、证明材料等各类政策的解释,按照本简章的规定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各个相关环节的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县人社局是公开招聘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按规定搭建统一的集中公开招聘平台,依法依规履行指导、监督、查纠职能,建立公开招聘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纠偏机制,受理举报投诉,按规定程序组织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七、本简章由泗洪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泗洪县教育局人教科,0527-86239269、86243109;
监督电话:
泗洪县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组,0527-89896819。
泗洪县纪委派驻第十一纪检组,0527-80791057。
附件3:泗洪县2021年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上告知暨考生承诺书.pdf
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泗洪县教育局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