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对专业方向提出要求的需提供专业方向证明材料;有工作经验要求的需提供工作证明材料;有党员要求的需提供党员证明材料等)。
(二)心理测试
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后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形式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心理测试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三)考试考核方式
考试考核方式为试讲和面试。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短信或网络告知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
1.若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核人员不超过20人,考试方式为试讲与面试。试讲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在试讲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
2.若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核人员超过20人,则考试方式增加笔试或技能测试,考试方式为笔试或技能测试、试讲与面试。笔试成绩或技能测试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在笔试或技能测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试讲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试讲人选。试讲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试讲合格者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笔试主要测试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应用能力和操作水平。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面试,按照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在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在学校张榜向考生公布,试讲、面试和技能测试成绩均当场告知考生。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增加笔试或技能测试,最终成绩=笔试成绩或技能测试×30%+试讲成绩×30%+面试成绩×40%。
短期招聘在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计划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选姓名、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现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盐城工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5-88583908
联系人:王老师、谢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盐城工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8583910
联系人:王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
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