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工作经历证明,须由工作单位的人事部门出具书面证明(工作起始时间,工作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初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网上报名进行资格初审。
2.复审:1-4号岗位在试讲、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5-12号岗位在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1-2号岗位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3-12号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1-2号岗位:采取试讲、面试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试讲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
试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试讲,试讲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思路、教学技能等。设置试讲合格分数线为8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达到试讲合格线的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试讲合格者达不到入围比例,则试讲合格者全部入围面试。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或提问、答辩等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师德师风、综合素质、专业能力、人岗匹配度等。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3-4岗位:采取笔试、试讲、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讲占综合成绩的30%,试讲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对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应岗位的专业理论知识等的掌握程度。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试讲、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试讲、面试人员,如笔试合格者达不到入围比例,则笔试合格者全部入围试讲、面试。试讲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思路、教学技能等,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或提问、答辩等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师德师风、综合素质、专业能力、人岗匹配度等。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5-12号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对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应岗位的专业理论知识等的掌握程度。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笔试合格者达不到入围比例,则笔试合格者全部入围面试。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或提问、答辩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师德师风、综合素质、专业能力、人岗匹配度等。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试讲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各环节的考试成绩、通知等均在湖南农业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zp.hunau.edu.cn)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农业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zp.hunau.edu.cn)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符合学校“神农学者”人才条件的,可享受人才引进待遇,具体待遇“一事一议”。
咨询电话:0731-84617756(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84618683(纪检监察室)
附件 湖南农业大学2021年第三批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
湖南农业大学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