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人员报名后要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未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它学科。已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不能再更改报考信息。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5月11日10:00—5月15日17:00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30元,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报名结束后,高中教师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2,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否则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学科不再招考。取消学科招聘计划的,报考该学科人员可在报名结束后的次日上午10:00前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学科;不改报的,退还笔试考务费。
4.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人员于2021年5月20日10:00—5月21日17: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永城市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信息表》和《诚信承诺书》。打印时使用激光打印机或喷墨打印机,严禁使用针式打印机。准考证上必须打印出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照片,自贴照片无效,准考证无需盖章。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准考证为考生资格复审、体检、聘用等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承担。
(三)考试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居民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教育教学基础理论,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2.确定面试对象和进行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设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考生,各学科按拟招聘人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核算比例过程中出现小数的,小数部分按1人计算。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永城市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信息表》和《诚信承诺书》(可以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1份,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21年应届毕业生暂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但须提供毕业生证明,加盖所在院系公章。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面试时,如出现缺考人员造成招聘学科形不成竞争的,该学科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4.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面试及考试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各学科拟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各学科拟聘人数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列为体检对象。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缺额的,在同一学科中按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一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予以考察,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情况和思想政治表现,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六)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公示期满后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的工资待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高中、初中、小学教师纳入编制管理,幼儿园教师纳入员额管理。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纪律要求
(一)应聘者报名成功后,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2年内不得参加永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二)应聘者提供虚假证件资料的,或有替考、作弊等违反考场纪律行为的,或在试用期间不服从分配、不按时到岗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并且3年内不得参加永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五、其它
(一)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均在中国永城网(www.ycs.gov.cn)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网上信息,如错过招聘相关环节,后果自负。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永城市人事工作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0-2718525
附件
永城市人事工作和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