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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切实解决县城学龄前幼儿入园难的问题,拟新建正安县第四幼儿园将于今年九月开学。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县镇(乡)幼儿教师公开遴选一批在职幼儿教师到正安县第四幼儿园工作,为了确保公开遴选在职教师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遴选工作组
组 长:陈 浩(县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刘盛刚(县教育局主任科员)
曾润良(县教育局副局长)
吴金勇(县教育局副局长)
张卫东(县教育局副局长)
赵友强(县人民政府正科级督学)
卢天智(县委教育工委委员)
成员:孙远亮罗丽娜简东旭赵仁江唐亚英 包兰
二、遴选原则: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三、遴选在职教师职位
幼儿专业教师15名。
四、遴选范围、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我县公办学校教师工作年限四年及以上。(截止到2021年9月30日工龄满四年);
3.外县调入教师在我县工作两年以上;
4.具备幼儿教师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5.具备幼儿教师资格证;
6.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以及相关规定;
7.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8.下列情形之一的教师不能参加遴选:
(1)擅自离岗者;
(2)2016年以来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者;
(3)2018年以来有一次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4)不符合遴选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者;
(5)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6)不服从职称评聘有关规定的;属“培训班”对象,未按时参加培训的;
(7)凤仪及城区幼儿园的在编教师不能报考。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9.加分因素(加分最多不超过3分):
加分实行年度累计积分(当年内同类奖励取最高分),封顶为3分。
(1)近五年(2016-2020年)获得省、市、县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一次分别加1分、0.5分、0.2分;
(2)近五年(2016-2020年)获得市、县级教育质量奖一次分别加0.5分、0.2分;
(3)近五年(2016-2020年)获得省、市、县优质课竞赛或技能竞赛一等奖一次分别加1分、0.5分、0.2分;
10.职称
遴选人员不能带走原学校已聘的职称,只能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选聘学校的岗位情况重新聘任。
五、遴选程序
公开遴选共分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聘用管理等四个环节,每个环节的结果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1.报名
2021年5月18日,上午8:30至下午5:00在正安县综治中心八楼(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
报名费300元(按常规“以考养考”的办法支付试卷制作费、监考费、评卷费等相关费用,不足部分从县级教育经费中列支);
报名须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
(3)教师资格证;
(4)所在学校出具工作简历及本学年教学效果及现实表现证明(必须由乡镇中心小学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上挂学习的教师由所在学校校长签字);
(5)填写好《正安县2021年公开遴选在职教师报名表》、《正安县2021年公开遴选在职教师政审表》。
(6)交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5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上报考学段和姓名);
(7)本人加分因素业绩材料。
2. 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请考生务必按照遴选方案的要求进行报考,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并视情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资格初审公示时间:2021年5月19日。
3.笔试
笔试成绩按60%计入总分。
领取准考证时间:2021年5月21日下午3:30—5:00在县教育局8楼人事股领取。
笔试时间:2021年5月22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符合本次教师遴选条件的对象统一参加笔试。由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人员进行命题、考试。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内容:综合知识及专业知识。综合知识:测试教师职业理念、教师观、学生观等。专业知识:指保教知识与能力。主要测试教师在幼儿心理、身体动作、情绪情感、个性发展等方面的教育指导方法及班级管理、生活教育、安全教育方面的内容。
4、面试
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以2:1比例进入面试,面试时间:2021年5月29日,面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面试成绩按40%计入总分。
考试成绩公示:面试结束后当天。
六、教师聘用
根据总成绩,经考察合格,按照遴选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遴选人员,待正安县第四幼儿园正式成立后,教育局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若有总成绩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若笔试成绩相同,取工作年限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