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教师资格证书;
6、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班、预备技师班全日制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户口簿;
7、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须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8、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该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进行两轮,经两轮递补后仍达不到1:3的比例的,按照实有人数参加面试。
进入面试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1年5月23日上午9:00-11:00(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笔试时间如有变动,将提前通过报名网站予以公告)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采用百分制,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教材教法及学科知识在教育教学中的运用。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说课的方式进行,按报考学段学科分组,本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
岗位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为1:1的,面试成绩低于所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有效成绩平均分值的,不得进入考察范围。
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在济宁高新区网站公示。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交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宁高新区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人事管理部门审核。经批准聘用的人员,由区人事管理部门发放《济宁高新区事业单位聘用通知书》,招聘单位凭《济宁高新区事业单位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招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与受聘人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报名应聘按有关政策和程序,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测评,同意聘用的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七、其他
此次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济宁高新区网站(http://www.jnhn.gov.cn)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咨询电话:0537-3255628(9:00-12:00、14:00-17:00)。
附件:
附件1:2021年济宁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岗位汇总表.xls
2、附件2:2021年济宁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应聘须知.doc
济宁高新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