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材料包括: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②大学以来学历学位证书或就业推荐表;③必修课成绩单及排名;④院(系)级及以上奖励的证明;⑤担任学生干部的证明;⑥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⑦学术成果、资格证书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时间:2021年4月25日9:00—5月14日16:00(非报名期间内上传报名材料的将不予审核)。报名期间,按照有关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
2.适岗能力评价与线上面谈。对通过初审的报名人员,综合考虑学校、专业、获得奖励、担任学生干部等因素进行适岗能力评价,确定参加线上面谈人选。根据适岗能力评价、线上面谈情况,最终确定进入综合能力考评人员名单。
3.资格复审与综合能力考评。综合能力考评前须提交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未能完整提供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视为复审不通过。综合能力考评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中综合类、医学类岗位为结构化面试,教育类岗位为模拟上课,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参加综合能力考评的考生往返路费、食宿给予定额补贴)。综合能力考评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4.确定拟选聘人选。根据适岗能力评价、线上面谈和综合能力考评情况进行综合计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聘人选。
5.体检与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拟选聘人选体检,对体检合格人员纳入考察范围,组织实施考察。
6.公示聘用。对通过体检和考察的拟选聘人选进行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因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公示有反映影响聘用等情况出现缺额时,按综合计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进入综合能力考评的差额人选,可根据个人意愿和仪征市园区、镇、国有企业需求情况,双选调剂到仪征市园区、镇、国有企业工作。
四、培养管理
1.选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与相关事业单位订立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约定在仪征市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工资福利待遇和仪征市有关人才津补贴。
2.综合类选聘人员由市组织人社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个人特长特点,分配到具体事业单位;教育类选聘人员由市教育局分配到四星级普通高中江苏省仪征中学;医学类选聘人员由市卫健委分配到三级综合性医院仪征市人民医院。
3.选聘人员试用期一年,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岗位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组织安排、违反聘用管理规定的,解除聘用合同。
4.选聘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及相应主管部门跟踪管理,工作表现优秀者,优先推荐参加各类培训,优先评聘职称,择优纳入仪征市优秀年轻干部库,加强培养管理。
五、纪律监督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主动接受监督。
监督电话:0514—83439731(仪征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各岗位的政策咨询电话及报名邮箱见附件1。
六、本公告由中共仪征市委组织部、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仪征市委组织部
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