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将于5月15日公布网上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报名人员可登陆信息管理平台查询本人网上资格初审结果。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实施,面试由设岗县教育(体)局组织实施。笔试和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70%与面试成绩的30%之和(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一)笔试
1.采用闭卷方式,时量为120分钟。考生应认真阅读《网上评卷考生答题须知》(附件2),自备蓝色或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等答题工具,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2.时间:2021年5月29日。
3.笔试地点设长沙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二)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确定原则如下:
1.全省统一按招聘计划数1:2比例分学段分学科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紧缺学科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进入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2.当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数2倍时,核减招聘计划数,然后分学段分学科按1:2比例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3.调整核定的招聘计划数。核减的招聘计划数原则上调整到笔试人数较多的学科。计划调整后,按新核定的招聘计划数1:2比例分学段分学科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由设岗县教育(体)局组织相关专家对报考本县的考生进行面试。面试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公告。
七、预录取
(一)直接志愿录取
按设岗县分学段分学科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二)征集志愿录取
当招聘计划有剩余时,我厅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分配剩余的招聘计划数,组织志愿征集工作。公布的招聘计划数,到县到学段到学科,考生在报名系统内再次填报志愿。面试对象分县分学段分学科确定。报名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填报的设岗县教育(体)局参加面试。征集志愿录取仍按设岗县分学段分学科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三)采取直接考察方式录取
征集志愿结束后,仍有少量剩余计划时,我厅根据实际情况将剩余计划调整至边远艰苦地区或招聘计划完成率较低或急需紧缺专业设岗县,尚未录取的入围考生(已预录取、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除外)再次填报征集志愿,由设岗县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划定直接考察成绩合格线,按设岗县分学段分学科依据直接考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八、体检
体检对象参加设岗县教育(体)局统一组织的体检环节,体检有关要求见附件3。
九、公示
体检合格对象名单由省教育厅向社会公示。
十、确认拟聘用人员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对象,由省教育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通知有关设岗县教育(体)局。
十一、选定聘用岗位
设岗县教育(体)局根据湖南省特岗计划信息管理平台提供的拟聘用人员成绩,分直接志愿录取和征集志愿录取两个批次,分学段分学科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拟聘用人员选定聘用岗位。采取直接考察方式录取的拟聘用人员,由设岗县分学段分学科依据直接考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拟聘用人员选定聘用岗位。聘用岗位由设岗县教育(体)局自行确定,优先安排初级中学和乡镇中心小学(含完全小学)。
十二、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到设岗县教育(体)局报到。设岗县教育(体)局须认真进行录用前的资格复核工作,复核时凡不符合招聘条件、未出具上述材料原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应聘对象,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省教育厅。资格复核无误后,拟聘用人员与设岗县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签订聘用合同。
十三、公布招聘结果
招聘工作结束后,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下文公布全省特岗教师招聘结果。
十四、岗前培训与上岗任教
签订了聘用合同的人员须参加岗前培训。岗前培训由设岗县教育(体)局统筹安排进行。
特岗教师须根据设岗县教育(体)局的统一安排,于秋季学期开学前到合同规定的学校上岗任教。
十五、聘期待遇
1.聘用期内,特岗教师的工资待遇及享受的有关政策、户口及档案管理和聘后管理等,按照国家与省有关规定执行。
2.特岗教师服兵役。服役前必须书面向所在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服役期间,保留其特岗教师资格。服役期满,要求重新上岗者,须在服役期满后1个月内向省特岗办提出书面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当年7月31日前提出申请的,纳入当年度特岗教师招聘计划;当年8月1日后提出申请的,纳入下一年度特岗教师招聘计划。经批准重新上岗者,不需要重新考试,由原设岗县教育(体)局直接安排上岗,履行本年度招聘的特岗教师的职责及服务期。服役时间不计入特岗教师服务时间。
十六、其它规定
1.截至2021年9月仍在服务期内(含自动离职、辞职)的特岗教师,不纳入招聘范围。
2.截至2021年9月仍在服务期内(含自动离职、辞职)的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不纳入招聘范围(已办理违约手续的除外)。
3.体检合格后放弃聘用的人员,两年内不纳入招聘范围。
4.在编教师不纳入招聘范围。
5.面试或体检时,如出现招聘对象的考试成绩并列且需要进行选拔,则并列者都列为面试或体检对象。
6.特岗教师招聘各环节中,有关部门(单位)不得向报名人员收取任何费用。我厅不举办任何形式的特岗教师招聘培训班,也没有委托其他任何机构举办类似培训班,报名人员应谨防在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工作中上当受骗。
7.特岗教师招聘实施过程中,有关招聘政策、程序、标准,各招聘环节的具体工作安排,招聘计划、报考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准考证、考试成绩,以及确定的笔试、面试、体检、拟聘用人员名单等信息,均通过湖南省特岗计划信息管理平台(http://jiaoshi.hnedu.cn/tgjh)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8.省特岗办通讯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二段238号(湖南省教育厅),邮编:410016。联系人:刘国才、胡威;联系电话:0731-82203481;电子信箱:Tg0731@126.com。
9.报考咨询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段。咨询联系方式如下:
咨询电话(技术支持):0731-88229464;
政策咨询电话:0731-82203481。
附件:
1. 2021年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计划数安排表.xlsx
湖南省教育厅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