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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区教育系统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研究,拟面向全国重点师范院校选聘事业编制优秀幼儿教师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数额选聘事业编制优秀幼儿教师8名(详见附件一《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2021年面向重点院校选聘优秀教师岗位信息表》),各选聘岗位之间可按照报名情况、考试结果适当调剂。
三、选聘范围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类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师范类相关专业高校毕业生。
本次选聘岗位“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毕业后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两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19、2020、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国办发〔2018〕75号),免费师范生或公费师范生不在本次选聘范围之内。
四、选聘条件(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幼儿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含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应届高校毕业生受疫情影响没有及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有关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文件的要求,不要求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但须在签订聘用合同一年试用期内取得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一年试用期内未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4月12日至2003年4月12日期间出生);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选聘岗位所需要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应聘人员学历底限或以上学历的就业推荐表(含成绩证明),载明的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一致。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设定的专业要求带括号的,审核时含括号中的内容);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3.2022年及以后毕业的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含在读研究生)。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学校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选聘程序本次选聘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核、公示、签约、备案、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2021年4月12日在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http://nenu.bysjy.com.cn/)、华中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http://career.ccnu.edu.cn/)、天津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http://jyzd.tjnu.edu.cn/index.htm)、河北师范大学就业创业服务网(http://heshida.jiuyeb.cn/)发布公告。
(二)网上报名2021年4月20日24:00前报名结束。2020年及以前毕业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户口本(必须有首页和本人页)、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应教师资格证(遵循本公告四(一)中的相关规定)、《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2021年面向重点师范院校选聘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二,表上需上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2021年毕业生需提供户口本(必须有首页和本人页)、身份证、《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2021年面向重点师范院校选聘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二,表上需上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所在高校的就业推荐表》(含成绩证明、专业)、《2021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应聘人员需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及扫描件上传至电子邮箱:weibing2588@126.com,邮件主题注明姓名、招聘岗位名称、联系方式(如:张某岗位XXX学校语文13XXXXXXXXX)。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核区组织部、教育局和用人单位组成资格审核组。资格审核组依照发布的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进入考试程序。审核结果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
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所留联系方式无法接通造成的后果自负。
(四)考试考试包括适岗性评价和面试两个阶段。
1.适岗性评价区教育局和用人单位选派5名评委组成考核组,通过线上视频互联的形式对资格审核合格人员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工作潜质等方面进行适岗性评价,具体时间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另行通知。评价分为“适合”和“不适合”两个结果,三名及三名以上评委评价为“适合”的进入面试环节。适岗性评价结果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应聘人员。
2.面试面试由区组织部、教育局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具体时间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另行通知。面试方式为通过线上视频互联的形式说课,说课具体题目由考生自主确定一课,说课教材为所报考学科现行教材。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和结果当天公布。如某选聘岗位报名通过考生人数与选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大于等于10:1,可根据报名情况在面试前增加加试环节,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五)体检按照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签约候选人,进入体检程序。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签约候选人:烈士子女或配偶,中共党员,教师资格证级别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在校期间是学生干部且政治思想表现突出者;若以上条件均相同,将同时进入体检,根据体检结果择优聘用。具体体检时间、地点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核体检合格的,由选聘工作小组按照《公告》中岗位条件和岗位要求,进一步对拟聘人员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者按照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重点师范类大学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八)签约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签订《2021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人员空缺、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者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聘用的,在本考试组本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备案拟聘人员体检、考核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于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相应资格证书、档案材料,经审核无误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由区组织部审核后,报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审批。
(十)聘用1.拟聘人员经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确定为事业编制聘用人员,由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唐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分别办理相关手续。2.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公开选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约定的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最低服务年限被聘用人员在芦台经济开发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除法律规定情形以外,双方不得解除聘用合同,不得调出芦台经济开发区,否则按聘用合同约定的条款负违约责任。
六、相关事宜
1.本公告由区组织部负责解释。
2.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后,即视为完全接受本公告的各项规定。
3.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核、签订就业协议、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4.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5.考生一律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适岗性评价和面试。(具体按选聘时疫情防控要求操作)特别提示: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所留联系电话无法接通造成的后果自负。咨询电话:022-69388305手机:15822688199(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附件:
附件1: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2021年面向重点院校选聘优秀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2021年面向重点师范院校选聘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xls
中共唐山市委芦台经济开发区工委组织部
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教育局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