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纸质材料均提供复印件,恕不退还。材料请按照如下顺序排列并装订:
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①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2);②身份证;③户籍证明(户口簿首页+个人页);④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全部份数齐全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实行网签的需本人出具相关情况说明;⑤本科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研究生须提供);⑥全部学段的学业成绩单;⑦教师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⑧普通话等级证书或证明(如已取得请提供);⑨在校期间获得的各类奖学金证书、荣誉证书。
在职教师:①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2);②身份证;③户籍证明(户口簿首页+个人页);④全部学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⑤教师资格证书;⑥普通话等级证书;⑦就业相关证明(如:最新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等);⑧职称证书、骨干称号证书、各类荣誉证书、论文及教科研成果等;⑨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四)资格审核:招聘单位对应聘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通过邮箱发送邮件通知初审合格者参加招聘考试。应聘人员于应聘当天现场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由招聘单位组织资格复核。复核不通过以及相关材料非真实有效的,取消考试资格。
其他招聘考试及办法
1.初审、筛选。招聘单位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和筛选,并通过邮箱发送邮件通知通过初审、筛选的人员参加招聘考核。
2.招聘考核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招聘考核以模拟上课、现场答辩为主,美术、体育、综合实践、幼教等岗位增设专业技能测试。
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核。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考生,并且前14天内来自或到过疫情中高风险区所在地中的低风险区域的考生,还须主动出示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我省、市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
考察(政审)和资格复查
按照招聘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与学校签订《拟录用协议》后,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
考察(政审)和资格复查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录取
拟录用人员体检合格、报苏州高铁新城管委会批准后,着手办理正式录用手续。
拟录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与用人学校签署《劳动合同》。其中,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和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录用;在职教师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解除与原单位人事关系。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新录用人员统一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
(特别说明:1.本次招聘的教师与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实验学校(民办学校)签正式劳动合同,委派到南京师范大学相城实验小学、幼儿园工作。工资标准及社保、公积金等参照南京师范大学相城实验小学、幼儿园年金制公办教师的待遇。2.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享受苏州市、相城区、高铁新城管委会教育人才奖励政策相关待遇。)
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监督电话:0512-66150030。
本简章由南京师范大学相城实验小学、幼儿园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小学0512-69579086
幼儿园0512-69578108
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实验学校管理办公室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