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笔试
1.报考高中学校岗位的由选调学校组织笔试,笔试相关事宜由各选调学校另行通知。
2.报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的笔试安排如下:
(1)笔试内容: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专业知识,时量120分钟,总分100分。
(2)笔试时间:2021年5月9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领取准考证时间:报考人员于5月8日9:00—17:00前到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5)加分政策:报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的按工龄加分,工龄20年及以上的加3分,15年—19年的加2分,10年—14年的加1分。报考高中学校岗位的不加分。
(6)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笔试成绩+工龄加分。
(四)面试
报考高中学校岗位的由选调学校组织面试,面试相关事宜由各选调学校另行通知。选调学校根据考试结果按选调岗位计划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入围高中学校的考察对象与选调学校签订岗位聘任协议书,选调学校于2021年4月27日17:00前将岗位聘任协议书交教育局人事股一份,同时上报选调人员名册。已和高中学校签订岗位聘任协议书的对象不得报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
报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的免面试,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选调岗位计划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入围最后名次如有并列成绩的,一并列入考察对象。
(五)考察
考察由教育局和选调学校组成考察组,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报考人员师德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工作量等方面的情况以及报考期间的表现,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选调岗位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不合格的不予选调。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按报考该岗位人员的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考察安排在2021年暑假进行,考察方案另行通知。
被确定为考察对象以后自动放弃的人员在5年之内不得参加进城选调考试。
(六)公示
按综合成绩、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调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七)聘用
根据拟调单位的空岗情况,按照岗位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聘用,无岗低聘,执行实聘岗位工资待遇。
五、工作纪律及要求
(一)本次选调工作由县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全程监督,教育局纪工委全程参与。如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监督举报电话0744—6220077。
(二)高中学校自行组织的笔试、面试方案报教育局备案同意后,在教育局派出人员的监督下组织实施。
(三)各学校应对照选调公告,严格把关报考条件,实事求是填写报考审签表。报考人员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不得弄虚作假。报考人员在整个选调过程中要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六、工作联系
教育局人事股:刘春莉13272224575莫凯18807445123
第一中学:张家福13974430166
第四中学:陈林18974471678
贺龙中学:邹红13762182098
附件:
2021年秋季高中及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桑植县教育局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