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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2021年株洲市芦淞区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75名、幼师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下,成立株洲市芦淞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株洲市芦淞区教育局,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违约或服务期限(服务期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未满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23个,招聘计划85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其中面向普通高校2021届毕业生招聘中小学教师25名、幼师7名(详见附件1),招聘有教学经验中小学教师50名、幼师3名(详见附件2)。
五、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其他有关招聘信息只在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www.lusong.gov.cn)“通知公告”栏目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并及时查阅。
六、招聘方式
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
(一)面向普通高校2021届毕业生公开招聘
1.招聘对象:符合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的普通高校2021届毕业生。
2.报名:
(1)报名方式:
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网上报名后必须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网上报名:应聘者自行下载《2021年株洲市芦淞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面向普通高校2021届毕业生)》(见附件3),各栏信息填写完整后发电子稿至1905484836@qq.com邮箱。
现场报名:在招聘方设立的现场报名点递交《2021年株洲市芦淞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面向普通高校2021届毕业生)》纸质表(必须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及报名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2)报名时间及地点:
网上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29日17:00止(以收到报名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2021年4月27日至4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中会议室(株洲市芦淞区枫溪大道668号)。
(3)报名需提供资料:
①《2021年株洲市芦淞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面向普通高校2021届毕业生)》纸质表(须贴好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院盖章认可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人必须承诺在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④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可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打印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代替,本人必须承诺在2021年8月31日之前提供相应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原件)。
⑤普通话水平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本科生须提供《普通高校2021届本科生学业情况鉴定表》(见附件4,需填写完整,“学院鉴定意见”一栏加盖公章,贴好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
⑦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背面注明姓名及报考岗位。
3.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的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及时间与现场报名的地点及时间一致,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均须在现场报名点进行资格初审,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初审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考试:
(1)开考比例:招聘计划与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如果所报岗位不能开考取消计划的,已报考该岗位的考生符合其他岗位要求的经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2)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具体在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通知公告”栏目发布。
(3)考试内容及形式:考试分答辩和专业测试两个环节进行,答辩主要考察综合分析、应变、人际关系处理、语言表达、仪表气质等综合素质,初中心理健康教育岗位答辩时间8分钟,其他岗位答辩时间3分钟,考生答辩成绩低于80分则淘汰,不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小学音乐、小学美术、幼师岗位专业测试内容为上微型课和专业技能展示。上微型课的备课时间20分钟,上课时间不超过8分钟。专业技能展示内容:小学音乐岗位为指定曲目清唱,时间3分钟;小学美术岗位为素描,时间60分钟;幼师岗位为自选才艺展示:限声乐(清唱)、器乐(除钢琴外,其他自备)、舞蹈(音乐自备,用U盘存储)三项任选一项。
其他岗位专业测试内容为上微型课。上微型课的备课时间20分钟,上课时间不超过8分钟。
(4)考试成绩计算办法:答辩和专业测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小学音乐、小学美术、幼师岗位专业测试成绩100分:其中上微型课60分、专业技能展示40分。所有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专业测试成绩低于75分则淘汰,不列为体检对象。
初中心理健康教育岗位总成绩=答辩成绩×40%+专业测试成绩×60%。
其他岗位总成绩=答辩成绩×20%+专业测试成绩×80%。
各招聘岗位以考生总成绩进行排名,总成绩相同的,则以专业测试成绩高的排前。
(二)面向有教学经验的教师公开招聘
1.招聘对象:符合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的有教学经验的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