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形式
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方式进行考试。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考查考生适应岗位的知识能力,包括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预测应变能力、人际关系协调能力、情绪控制能力以及专业素养等。
(二)面试时间与地点
面试时间初步定2021年6月上旬,具体面试时间与面试地点以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
(三)面试要求
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因报考人数以及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造成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不足1:2的,按如下办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
1.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5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2.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以上(不含1:1)至1:2以下(不含1:2)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2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3.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达到1:2以上的(含1:2),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三、体检与考核
(一)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
根据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依据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体检与考察出现的空缺,可按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面试成绩相同的,按如下顺序优先确定人选:①我市赴湖北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的子女,参与我市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且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医务人员和医疗专家人才的子女。②师范类专业毕业者;③持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者;④专业对口者;⑤学历高者;⑥有教育教学工作经验者;⑦教师资格证学段高者;⑧职称高者;⑨报考英语学科的英语等级高者;以上均相同的,则提交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
(一)体检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2016年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应在体检前向体检实施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体检实施机关安排孕检,经确诊怀孕后,延缓所有项目体检。
(二)考核
凡应聘人员中入闱体检且体检合格者可确定考察人选。考察时必须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政历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聘用人选。空缺岗位可按该岗位考生面试合格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选岗
凡体检及考察均合格的人员进入选岗程序,选岗时按岗位(学科)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具体岗位(学校),如同一岗位出现成绩相同的,由择岗人员抽签确定择岗顺序。岗位一经选定,不得更改,聘用人员必须无条件在期限内到其选择的岗位工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公示
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的,由区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负责调查核实,有放弃的岗位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六、审批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符合聘用要求的拟聘人员,由区教育局报区人社局审批。
七、聘用待遇
通过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经区人社局批准同意聘用后,发出同意聘用通知,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限应当不少于3年(初中岗位不少于3年,小学岗位及幼儿园岗位不少于5年)。用人单位凭人社部门的聘用通知文件到编制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享受我区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首次进入事业单位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聘用合同书统一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制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样式)》作为范本(可从广西人社厅网站http://www.gx.lss.gov.cn下载)。
八、招聘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考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报考人员应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提前14天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并如实申报,确保顺利参考。同时,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十、本招聘公告由玉林市福绵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组织机构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考试辅导班和发行销售的各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参考书(资料)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机构无关。
咨询电话:0775-3263073(区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775-3263088(区委监察委驻教育局纪检组)
附件:
1.2021年玉林市福绵区中小学校幼儿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公开招聘紧缺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2.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xls
3.2021年福绵区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xls
玉林市福绵区教育局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