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本人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可暂用加盖学校或院系公章的复印件代替,进入体检时必须提供原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2019年、2020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同时现场签订《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承诺书》。
(5)以2021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人员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学生成绩单、荣誉证书、奖学金证明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综合能力素质考核资格,被取消综合能力素质考核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
5.防疫注意事项。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从国内低风险地区来通人员,到达指定场所时应向工作人员出示实时“苏康码”并配合体温检测。“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方可参加笔试。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有最新疫情防控要求的,由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另行告知。
(二)综合能力素质考核
对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由考核组现场进行综合能力素质考核。主要是通过适岗评价,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能力及岗位适应能力。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未达60分直接淘汰。综合能力素质考核成绩不计入总分。
通过资格复审和综合能力素质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在通州人力资源网、通州区教育云平台公布。
(三)笔试
1.笔试对象:报考面向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的综合能力素质考核合格人员。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4.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和心理学基本原理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5.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
6.报考面向研究生学历岗位的考生,从综合能力素质考核成绩合格者中,按综合能力素质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足1:5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报考面向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的考生,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足1:5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通知》在通州人力资源网、通州区教育云平台公布。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模拟上课和答辩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7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时考生按抽签顺序进行备课、模拟上课和答辩,备课时间30分钟,面试时间15分钟(包括模拟上课10分钟,答辩5分钟)。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组织协调能力、个性心理、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和语言表达、板书等教学基本功。
(五)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报考面向研究生学历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即总成绩;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报考面向研究生学历岗位的考生,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一并进入体检。报考面向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的考生,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下同)。
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在通州人力资源网、通州区教育云平台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各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初步协议,收取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2021年毕业生收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并明确体检、考察相关要求。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
(三)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通州人力资源网、通州区教育云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同时,由聘用单位安排岗前培训和培养计划,并安排跟岗锻炼和顶岗实习,全程进行跟踪培养。
拟聘用人员应在《南通市通州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5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拟聘用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应在2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监督
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系统部分学校公开招聘优秀教育人才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与并给予指导,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0513-86125999(南通市通州区纪委监委)
0513-68977872(南通市通州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0513-86541308(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
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本《公告》由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6512964、0513-86512465(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附件:1.2021年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系统部分学校公开招聘优秀教育人才岗位简介表.xlsx
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