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于考试报到时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暂时无法提交的,经龙岩学院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试结束后15天内提交。
(二)注意事项
1.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手机号请务必填写)。
3.考试报到时提交各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材料原件,并签订诚信承诺书。
五、考试时间
2021年5月15日~2021年5月16日。
各岗位的考试通知于考试前在龙岩学院人事处网页(网址http://www.lyun.edu.cn/rsc/)公布,请报考者自行查看。
六、考试办法
(一)考试方式: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二)考试内容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相应业务(专业)水平,满分100分。笔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2.笔试人选的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打印准考证)方可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准考证。
3.面试人选的确定:按面试人数和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4.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合格线为70分,未达合格线者,不予聘用。
5.笔试、面试合格考生总成绩的计分办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6.总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7.总成绩将在龙岩学院人事处网页(网址http://www.lyun.edu.cn/rsc/)公布。
七、体检和考察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3.体检对象应按时并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由龙岩学院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递补,若需递补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4.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的,由龙岩学院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递补,若需递补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工作由龙岩学院人事处负责,中共龙岩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纪检监察室参与监督。根据实际情况调阅被考察者档案或参考被考察者工作单位(或毕业学校)的现实表现鉴定。
八、公示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天。
九、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及入编手续,龙岩学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聘用人员享有国家和省、市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及社会保险等待遇;符合我校规定的引进人才认定条件的,享受相应的引进待遇。
十、咨询和监督
(一)咨询服务
龙岩学院人事处网页是发布招考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
招聘工作等方面问题咨询,请与具体院系联系,联系电话详见职位表。
(二)监督电话
中共龙岩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597-2793729
邮箱:bgjiwei@lyun.edu.cn。
附件1 《2021年龙岩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 《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docx
龙岩学院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