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面试工作。按照面试方案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考官有效评分平均分的方法计算。面试分数应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因此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对因考生面试缺考、违纪或经批准保留岗位导致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以上的(含75分),方能进入考核体检阶段。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考核、体检阶段,核减或取消相应招聘岗位计划。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四)重要提示
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有关政策的意见》(鄂人社发[2010]36号)精神,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含资教生、特岗生),笔试成绩加5分,其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40%+面试成绩×60%。
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如笔试、面试成绩相同,笔试《专业知识》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如笔试《专业知识》成绩、《综合知识》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加试专业知识。
五、体检、考核
按考生总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http://www.chinagwy.org/html/kszc/gj/201703/42_189030.html>〉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http://www.chinagwy.org/html/kszc/201107/2_30228.html>(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承担复检费用。
5、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核。
(二)考核
1、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
2、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核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核,考核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核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核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生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核。
六、选岗
教师具体岗位采取从该岗位体检、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岗,若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选岗,若笔试成绩相同则按笔试的专业知识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选岗。
七、公示及备案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必须在罗田县人民政府官网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程序要求办理备案手续。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结果经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备案。由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严格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鄂人社发〔2016〕23号)执行。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
九、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事关社会的公平正义,关乎党和政府的形象,人民群众高度关注。要充分认识严肃招聘纪律、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极端重要性,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正。
(二)通力合作,各司其职。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要加强监督、指导和协调工作。县教育局和招聘单位要根据招聘工作方案,做好考生考务信息服务、报名资格审查、组织好面试、考核、体检等工作、确保考试安全和考生信息安全。
(三)严肃纪律、责任到人。建立问责机制。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关注舆情,及时处置。要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妥善处理舆情,及时关注和回应群众信访诉求和媒体舆情。
(五)落实防疫防控,合理控制规模。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公开招聘工作,遵循《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防疫要求,以“尽量减少人员聚集,降低病毒感染风险”为准则,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十、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2、未尽事宜以及招聘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公告。
业务咨询电话:0713—5052627;
监督举报电话:0713—5065561。
附件:《2021年罗田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聘教师岗位表》.xlsx
中共罗田县委组织部
罗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罗田县教育局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