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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鄂教人函〔2021〕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拟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共66名。其中,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机制教师30名、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自主招聘教师(非新机制)16名,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20名。具体招聘单位、人数、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罗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招聘新机制教师岗位表》(附件1)、《2021年罗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自主招聘教师岗位表》(非新机制)(附件2)、《2021年罗田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3)。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教敬业,乐于奉献;
3.学习成绩优良,身心健康,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4、具有相应的学历,其中新机制教师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自主招聘小学教师(非新机制)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自主招聘初中教师(非新机制)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学历、学位);报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学历、学位);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凭所在高校出具能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证明可以报考,但在2021年7月31日前必须取得毕业(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考生上岗前应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教师岗位,持有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不能报考高学段教师岗位。
6、报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含新机制和非新机制)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0年6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0年6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报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即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在读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罗田县在职在编教师;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三、报考程序及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本人报名、全省统一笔试、县教育局组织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6日9:00至4月10日21: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缴费、笔试准考证打印均通过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hbea.edu.cn/)进行,报名费按照我省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标准执行,笔试每人每科按50元收取,合计100元/人,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50元,符合享受减免报名费条件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办理减免手续。考生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对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报名环节不进行资格审核。信息填报完成后,考生可于4月6日9:00至4月10日21:00在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考生缴费成功后,信息将不能修改。
3.报名要求、笔试准考证打印及技术支持等请关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发布的《湖北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二)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21年5月9日,具体安排是:8∶30--10∶00教育教学专业知识;10∶30--12∶00综合知识。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及要求请关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发布的公告。
4.笔试结束后,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阅卷评分,考生可于5月底通过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hbea.edu.cn)查询个人的笔试成绩。
5.笔试成绩计算方法。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的笔试成绩=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成绩×70%+综合知识考试成绩×30%。“三支一扶”人员(含资教生、特岗生)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者,报名本次招聘考试且参加了统一笔试,可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加5分。符合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应于4月6日9时至4月11日17时到报考岗位所在地的市(州)教育考试机构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
该类考生笔试计算公式为:考生笔试成绩=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成绩×70%+综合知识考试成绩×30%+5。
(三)面试
面试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组织,主要测试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水平。面试考官异地选派。
1.面试人员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每一岗位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如入围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一并纳入面试。其中,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含新机制和非新机制)资格复审时面试入围比例达不到1:3的,经县教育局申报,县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放宽至1:2。若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县教育局申请,报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不设开考比例,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资格复审时面试入围比例未达到1:3的,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
2.面试方式:面试工作在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指导监管下,由县教育局组织,主要以说课的方式进行。
3.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考官有效评分平均分的方法计算。
4.面试资格审查。入围面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和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照片2张现场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县教育局在面试资格审查时重点审核拟入围面试人员提供的证件材料是否真实有效。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交面试费50元/人,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入围面试人员有弃权者需本人确认并出具书面声明备查,考生在外地提供书面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先将声明传真或扫描电子档发送至县教育局,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应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证实并记录在案,招聘单位确认并报县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备案后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经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需递补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报县招聘领导小组备案。
5.制定面试工作方案,发布面试公告。县教育局及时制定面试工作方案,面试工作方案包含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考官的抽选、题本制作、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组织领导、纪律监督及责任分工等内容。面试初步人选确定后,提前7天发布面试公告和面试入围人员名单。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