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2021年5月9日8∶30--12∶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于5月底前在湖北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特别提醒:考生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
(三)面试
1、确定面试初步人选名单。区教育局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发布的考生笔试成绩,分类别分学段分学科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初步人选名单(因教育教学需要,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可不核减岗位,通过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经考核后决定是否聘用),并向社会公布。
2、面试资格审查。面试前在黄石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hsrsksy.com.cn/)发布资格复审公告,区教育局会同区人社局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初步人选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如下: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与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相同的照片2张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料。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其他事业单位在编报考人员须经县级主管部门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县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无法提供县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类别该学段该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由区教育局负责通知。
3、面试公告。面试前在黄石市人事考试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由区教育局发放统一的《面试通知书》,确认为面试正式人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区教育局负责通知。
4、面试通知下达后因考生原因造成面试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对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本场面试(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的平均分。对无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的,执行最低70分的合格分数线标准。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5、面试。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主要以讲课或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6、面试成绩查询。面试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考生也可在面试后登陆黄石市人事考试网查询。
(四)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1、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科目《教育教学专业知识》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
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可登陆黄石市人事考试网查询。
2、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3、考察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考察内容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具体考察时间、考察方式由区教育局通知。
4、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区教育局可按照该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无递补人员的,削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
5、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考察、体检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区教育局审定后,在黄石市人事考试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和有违法犯罪记录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审批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区教育局组织拟聘人员分类别分学段分学科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根据选岗情况制定人员分配方案,经审定通过后,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落实薪酬待遇。
新聘用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认定不适应聘用岗位工作需要的,由区教育局批准,报区人社局备案后予以解聘。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按岗位设置的要求聘用到相应岗位。
五、其他
本公告由下陆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14-5314734。监督电话:0714-5327894。
《岗位表》中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等条件需咨询的,请与下陆区教育局办公室(0714-5314734)联系。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下陆区教育局下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