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复审
面试入围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暂未发放的,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院校出具的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证明及按期毕业证明材料,如无法提供,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所空名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暂定于7月中下旬。
(四)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和资格复审结果,按引才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及考察工作同步进行,由区人社局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安徽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合人社秘〔2013〕371号)执行。考察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主要考察考生各项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若考生放弃体检、考察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引才岗位缺额的,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聘人员。拟录聘人员名单在瑶海区人民政府网、远创人才网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对拟录聘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报经区人社部门批准,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录聘人员若不能按时到岗,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四、聘用手续及待遇
引才单位与录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三年,首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12个月,有工作经历的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服务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期满后不再续聘。
本次引进人员实行编制内聘用,执行事业单位统一的人事编制管理及工资政策。
五、其它事项
(一)引才工作由合肥市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瑶海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市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资格审查贯穿公开引才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入选资格。
(二)参加面试的考生,可免缴报名费和体检费。外省考生报销往返车费,费用采取包干形式。面试当天食宿统一安排。
(三)此次录聘人员将纳入瑶海区后备干部人才库,重点关注、培养和使用。
(四)咨询电话
瑶海区区委组织部:0551-64496408
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51-64497458
瑶海区教育体育局:0551-64490192
瑶海区卫生健康委员会:0551-64495766
(五)监督电话:0551-64487814
(六)网上报名技术咨询:0551-64213051
(七)查询网站
瑶海区人民政府网(www.hfyaohai.gov.cn)
远创人才网(http://www.18jobs.com)
中共合肥市瑶海区委组织部
合肥市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肥市瑶海区教育体育局
合肥市瑶海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