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武穴市教育局会同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资格审查时间另行公告。面试初步人选参加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如下: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照片2张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料。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武穴市教育局发放《武穴市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面试通知书》,确认为面试正式人选。面试初步人选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审查资格。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出现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况的,依该类别该学段该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在武穴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武穴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和经批准保留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以上的(含75分),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4.面试。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以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考官异地选派,面试分数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五、成绩权重
1、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计入考生综合成绩,即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则以笔试《教育学专业知识》科目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如再出现相同时,则加试《教育学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
六、考核、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选。
(一)考核
1、考核工作由武穴市教育局和招聘学校负责。
2、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核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核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核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生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可递补考生进行考核、体检。
(二)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
3、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考核、体检。
七、公示及备案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在武穴市人民政府网站对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武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通知,并报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八、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由武穴市教育局组织选岗,根据拟聘用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
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政策规定纳入岗位管理,并按所聘用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九、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公告由武穴市人社局、武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4中所列的内容,由武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参加招聘考试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招聘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招聘考试人员,须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招聘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4、由武穴市教育局组织分类别分学段分学科选岗。
5、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聘用后必须在所选学校所在镇处所辖学校工作不少于3年,满3年后方可在镇处之间交流,满5年后方可按规定按程序申请交流城区学校任教;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在聘用后三年内,应根据任教学校实际情况,交流农村学校工作不少于一年。
6、未尽事宜以及招聘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由武穴市人社局、武穴市教育局研究决定并公告。
咨询电话:
0713-6277017武穴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713-6755078武穴市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
0713-6277022武穴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0713-6755051武穴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附件:
附件1:《武穴市2021年空岗补齐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机制教师岗位表》.xlsx
附件2:《武穴市2021年公开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非新机制教师岗位表》.xlsx
附件3:《武穴市2021年公开招聘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表》.xlsx
附件4:《武穴市2021年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非新机制教师岗位条件表》.xlsx
武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穴市教育局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