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网上打印报名资料和初试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报考者应及时打印《2021年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签署《诚信承诺书》(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并于2021年4月19日8:00至17:00登录报名平台打印《初试准考证》。《初试准考证》保存到拟聘用人员公示阶段。
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主管部门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二)初试、现场资格审查与面试
1.初试
根据岗位特点,初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根据初试成绩,按照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1∶2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初试成绩并列人员全部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员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
2.现场资格审查
初试结束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通过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qing.gov.cn/)“通知公告”栏目进行公告,现场资格审查主要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范围和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审核,并验看应聘人员应提交材料的原件(见附件2),审查合格后发放面试通知单。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查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3.面试
根据岗位特点,面试采用试讲方式进行,面试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每场次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若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排名顺序,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三)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
考察、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未按要求征得现所在单位同意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考察可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提供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对于符合条件的聘用人员,由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事业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最低服务年限五年,签订合同时按规定执行。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具有在同一单位连续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等正式手续和社保缴费证明为准)的,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具体为附件1“管理办法”栏填写“总量控制”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的管理工作,按照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四、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我省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本次招聘的疫情防控工作,凡违反我省我市我县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具体要求见附件2)。
五、咨询、监督及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招聘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
应聘人员如果认为招聘过程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影响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具体行政行为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程序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可对其作出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的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1年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xlsx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