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报名网址后,使用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使用个人身份证号码和密码登录(请妥善保管好登录用户名和密码),依据系统提示进行报名信息填报。
(4)报考人员需上传下列材料原件的电子件:
在职类: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②身份证(正反面);③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要求提供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④《教师资格证书》;⑤《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⑥报考英语教师岗位者提供《外语水平等级证书》;⑦工作经历及现任职务证明材料(可使用本招聘简章附件2的模板或提供合同、聘书、年度考核表、社保等能证明工作经历及现任职务的材料);
毕业生类: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②身份证(正反面);③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2019年和2020届大学毕业生提供)或大学就读期间成绩单(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④《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如属2015年12月31日前入校的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应提供由所在大学院系出具的师范类专业证明);⑤《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⑥报考英语教师岗位者提供《外语水平等级证书》。
(5)注意事项: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本简章及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慎重选择报考岗位,并提供真实完整的信息和材料,如在招聘任何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者或因个人原因报错岗位等情况,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承担。
我局的工作人员在考生报名期间将对报考者填写的信息和上传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查。请考生于4月10日8:00至4月13日20:00期间注意及时查询本人资格的初审结果,对有误的信息进行修正。因报考人员提交信息有误、缺失或上传图片质量不符合要求造成无法辨认等影响资格审核结果,不及时查询初审结果或未在规定期内修正信息造成不能正常参考等情况,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后果。
(6)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与招考职位数须达到3:1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按照报名人数对招考计划数进行相应调整,将报名人数不足的学科岗位指标调剂至报名人数较多的学科岗位。
(7)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依据提示进行准考证的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1年4月21日至4月23日(如有时间变动,见天心区公众信息网上公告,或登录报名系统后查看)。
3、笔试
(1)时间:4月24日(如有时间变动,见天心区公众信息网上公告,或登录报名系统后查看)。
(2)地点:见准考证。
(3)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内容为相应学科专业知识,时量共计120分钟,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5)笔试成绩可登录报名系统后查看。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分数公布之日起3日内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的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天心区教育局604室组织人事科,地点:天心区轻院路118号),按程序进行查分。
(6)查分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岗位招聘计划数大于3名的学科岗位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岗位招聘计划数等于或小于3人的学科岗位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如分数相同,则并列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名单在天心区公众信息网公布,也可登录报名系统后查看。
4、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和具体要求在天心区公众信息网上公告,或登录报名系统后查看。资格复审入围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试教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有人员自动放弃时,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5、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试教,以下简称“试教”)
(1)试教具体的时间、地点和要求于试教之前在天心区公众信息网上公告(其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幼儿园学科的试教还包括专业测试),或登录报名系统后查看。试教当天未按时参加者取消资格,且不再递补。试教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5分,没有达到合格线的不能进入教师招聘的下一环节。
(2)成绩合成:笔试成绩和试教成绩按3:7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3)根据合成后的综合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按试教成绩排序(下同)。
(4)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天心区公众信息网上公示,也可登录报名系统后查看。
6、体检
(1)对入围体检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时间、集合地点见天心区公众信息网通知。
(2)体检工作按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实施,并进行核酸检测和其他事业单位入职要求的检测。体检和相关检测费用自理。
(3)如应体检的人员不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合成后的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7、考察
(1)时间:待定
(2)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
(3)通过函调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人事档案资料、对照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复核等形式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确定考察合格人员名单。资格复核时须对照报名条件审核有关证件、证明、证书原件。复核时如资料不符,或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形者均属资格复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4)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者弃权等情况,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合成后的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8、确定聘用人员及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天心区公众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并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七、联系电话和信息发布查询网址
联系电话:0731-81830083、81830084长沙市天心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监督电话:0731-81830105长沙市天心区教育局监督审计室
信息发布查询网址:www.tianxin.gov.cn天心区公众信息网
八、其他
1、如招聘岗位在笔试、试教、体检、考察各环节后出现空缺,则将空缺岗位招聘计划数调剂到其他入围人数较多、学校需求量较大的岗位。
2、聘用人员中原具有事业编制的人员需自行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原有社保关系由个人负责接续。
3、实行诚信应聘。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随意放弃的,记入天心区教师招聘诚信库,取消录取资格,2年内不得报考天心区教师招聘考试。因特殊原因缺考的,须在此环节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向天心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提交书面说明。
4、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及家长提高警惕,切勿轻信不明短信、电话及培训广告宣传,谨防上当受骗,招聘信息均以本简章提供的信息发布查询网址(天心区公众信息网)上通知为准。
5、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需服从天心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并在规定时间内到岗,如不服从安排或在规定期限内未到岗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6、本公告最终解释权由天心区教育局负责。
附件:
长沙市天心区教育局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