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现聘专业技术岗位聘文、身份证;
②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③国(境)外毕业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⑤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提交相关部门加盖公章的该研究方向证明或研究生毕业论文(封面、目录、摘要)或公开发表的该研究方向的学术论文等相关证明材料;
⑥有本人签名的《齐鲁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本表格从“招聘系统”中直接打印。
报名时间:信息发布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学校依据应聘人员报名信息和已上传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结果通过“招聘系统”查看。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招聘工作中存在违纪违规及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察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高级和博士招聘的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考察的方式进行。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报名审核情况,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含师德师风)、个人素养、专业知识、教学能力、表达能力、团队精神、教科研团队匹配度、科研能力以及岗位基本技能等,其中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含师德师风)的考察实施“一票否决”制。考察结束后,给出“合格”、“不合格”的综合考察结论。考察结果通过“招聘系统”发送。
对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考察资格而造成的空缺,不再进行等额递补。
对考察中存在违纪违规及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四)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而造成的空缺,不再进行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主管部门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老师
联系电话:0531-66778380
电子信箱:qlnuzhaopin@qlnu.edu.cn
联系地址:章丘市文博路2号齐鲁师范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250200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20〕15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高级、博士研究生岗位).xls
齐鲁师范学院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