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生须诚信报名。《报名表》提交成功后,即视为考生已承诺所填信息真实无误。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3)材料真实有效。报名时上传的材料将作为线上资格审核环节审核的材料。网上报名截止后,不可上传材料或更换已提交的材料,因逾期未提交材料、材料上传有误或经审核存在弄虚作假者,责任自负。
(4)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4月15日09:30—11:30和14:30—17:30。
2.现场确认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内,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现场确认考生本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和网上报名打印的《报名表》(在“承诺人签名”处签名),进行现场确认。
4.现场确认通过的考生安排参加笔试。
5.注意事项:现场确认不审核考生资格条件等信息。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4月18日上午。
2.笔试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内,具体地点及考场安排现场确认结束后另行通知。
3.笔试形式
以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相关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
4.确定参加线上资格审核人员
(1)各岗位以笔试成绩从高到底,按以下比例确定线上资格审核对象:
其中:y代表该岗位进入线上资格审核人数(y同时代表应进入现场面试人员人数),x代表该岗位招聘人数。
若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y值,则相应核减该岗位进入资格审核和现场面试人数及招聘岗位数;若同一岗位进入线上资格审核考生中最后一名同分的,同分考生均进入线上资格审核。
(2)符合报考条件的珠海市香洲区生源公费师范毕业生,可直接确定为线上资格审核对象。
(四)线上资格审核
1.线上资格审核时间和材料
根据报名时提供的材料进行线上资格审核,具体时间以届时发布的公告为准。请密切关注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zhxz.gov.cn/),保持手机通畅,并注意短信提醒。
2.确定参加现场面试人员
线上资格审核合格者方能进入面试。因线上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放弃等原因所产生的空缺,将在同岗位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须达合格线以上),依次递补进入线上资格审核。
(五)现场面试
1.现场面试时间及地点
现场面试时间及地点与入围现场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公告一并发布。请密切关注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zhxz.gov.cn/),具体安排详见现场面试公告。
2.现场面试形式及成绩公布
现场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仪态仪表、板书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教学方法与教学效果等教师综合素质,报考体育、音乐、美术的考生还须测试专业技能。现场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合格线60分(笔试、面试成绩均须达到合格线及以上,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符合报考条件的的珠海市香洲区生源公费师范毕业生,如选择不参加笔试,直接进行现场面试的,其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现场公布考试总成绩,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注意:考生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参加现场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签约
入围体检人员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不愿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如体检、考察、审档、公示等结果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七)体检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的规定执行。
(八)考察及审档
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如考察结果或档案审核情况与考生本人填报的《报名表》信息不相符,招聘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九)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举报信息不影响聘用的,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报到证。拟按规定程序办理接收、聘用等相关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试用期满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因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拟聘人员(不含第四类招聘对象)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到期仍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延长1年试用期,延期1年后仍未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十一)递补聘用
在签约、体检、考察、审档、公示等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五、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香洲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请参加现场确认、笔试人员在现场确认、笔试前14天及时申领“粤康码”,每日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并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现场确认、笔试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7天内在广东进行核酸检测的阴性证明。现场确认以及笔试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报考者不能参加现场确认及考试。
六、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2.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3.考生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4.考生在考试、体检或者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5.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6.2021年8月31日前未取得学历、学位的;7.2021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接收手续的;8.不服从组织调配的;9.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二)未尽事宜,由香洲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121837(香洲区教育局),咨询时间:工作日09:00—12:00和14:00—18:00;监督电话:0756-2516832(香洲区委组织部)。
附件:1.2021年珠海市香洲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第二批)岗位一览表.xls.xls
2.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xls
3.2021年珠海市香洲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有关问题解答(第二批).docx
珠海市香洲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