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报考人员应提供下列材料:有效身份证、学信网学籍电子备案注册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打印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代替)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普通话等级证(语文教师须二甲及以上、其他学科教师须二乙及以上等级证),近期一寸蓝底免冠相片3张,并如实填写《炎陵县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
③暂未取得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的必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交验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原件,未在规定期限内交验的,取消应聘资格。
④保持联系方式通顺,如因考生单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联系的,招聘方概不负责。
六、资格审查
1.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在现场报名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提供的证书、材料等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在任何环节发现,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
2.对资格审查合格者,考试前一天发放《准考证》,应聘者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七、考试
1、开考比例: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如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经报请县人社局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答辩和试讲的方式进行,答辩和试讲均采用百分制。
答辩: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参加答辩,答辩时间为6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人际关系、教学理念、综合分析等能力。根据该岗位考生口头答辩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5的比例确定试讲人选,若没有达到1:5的人选,则全部参加试讲,口头答辩成绩并列者均参加试讲。
试讲:试讲时量为8分钟,备课时长为20分钟,试讲内容为2021年上期高一所对应学科内容(其中英语为译林版、地理为湘教版、其它学科为人教版)。试讲成绩低于70分者不纳入拟聘对象。
3、考试时间、地点:详见炎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2021年4月14日公告。
考生口头答辩、试讲结束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宣布成绩。
4、成绩合成:综合总成绩=口头答辩成绩×30%+试讲成绩×70%
口头答辩、试讲、综合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后不再保留。
八、确定拟聘对象、签约。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签约对象。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试讲成绩高的排前,试讲成绩都相同者,增加板书环节,按板书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对象。综合总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聘用。
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和履约协议书。
签约地点:考点现场
签约时间:所有考生上完试讲后
九、体检与考察
签约考生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施,另增加吸毒项目检测,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除须当场复查项目外,可在接到通知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已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和履约协议书。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在校表现等方面的表现。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按应聘综合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两次;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者,不再递补。
十、公示与聘用
1、根据综合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炎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炎陵县教育局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人社部门审定。
2、被聘用人与炎陵县第一中学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服务最低期限为五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予办理调离本县教育系统手续,并签订服务承诺书。
十一、疫情防控要求
疫情防控期间,请报考人员自觉做好个人疫情防护工作,严格服从有关防疫工作管理。
十二、监督机制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731-22027976(炎陵县教育局政工股202室)
监督电话:0731-22542803(炎陵县人社局)
0731-26220016(炎陵县纪委监委)
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市炎陵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加1:株洲市炎陵县2021年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条件.xls
炎陵县教育局
炎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