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考试考核前对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取得考试考核资格,资格复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考试考核按照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制定的方案执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等。考试考核可采用专业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也可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具体事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3.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考核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自理。招聘单位应当按规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主管部门负责监督。
4.公示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7个工作日。
(二)第二轮:长期招聘
1.报名方式和时间
(1)第一轮定期招聘考察公示结束后,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及时公布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情况。剩余空缺岗位转为长期招聘岗位,自空缺岗位公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试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
(2)本轮招聘采用邮箱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将《2021年常州市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招聘单位公布的电子邮箱,招聘单位对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告知报考人员初审结果。
(3)本轮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如有满足条件人员报考,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即可根据需要组织考试考核。
(4)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2.考试考核
在考试考核前对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取得考试考核资格,资格复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考试考核按照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制定的方案执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等。考试考核可采用专业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也可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具体事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3.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考核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自理。招聘单位应当按规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主管部门负责监督。
4.公示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7个工作日。
三、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
四、咨询与监督
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政策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
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咨询电话:(0519)85681910
监督举报电话:(0519)85681925
五、本公告由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