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说明:2021年应届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的,请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或院系推荐意见。
4.教师资格证;
如报名时暂无教师资格证,须就本人教师资质提交承诺书(附件2)。
5.荣誉证书等材料。
材料请统一使用A4纸,并在材料右上角标注序号,按序号顺序进行排列。其中,第1项材料、承诺书收原件,2至5项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四、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与现场资格审查地点一致,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直接进入现场面试环节。
(二)面试组织及面试形式
面试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与才艺展示相结合,采取面试直接确定拟聘人选的方式。
五、确定入围拟聘人选
面试录取线90分,面试成绩到达90分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选,现场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由考生提供)。
六、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拟聘人员按要求来深体检,体检合格后经拟聘单位资格复审及考察,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办理聘用备案手续,聘期四年,试用期六个月。福利待遇按《龙华区公办幼儿园教职工过渡期薪酬参照基准》执行。
七、工作程序
制定招考计划,经审核确认后,公开招考,统筹安排,用人单位具体办理聘用手续。
八、疫情防控工作
(一)考生须于考前7天每日进行健康监测,打印并如实填写《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2021年春季赴外面向2021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考生健康填写表》(附件2);考试当天须生成绿色行程卡(生成流程:进入微信—搜索“国务院客户端”—在“国务院客户端”选择“防疫行程卡”—通过验证获取行程卡)。
(二)考生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相应考点城市的健康码、绿色行程卡、经考生本人签名的《防疫承诺书》并配合检测体温。相应考点城市的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三)外地考生应提前了解所在考点城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特别是目前尚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预留足够时间,严格遵守相应城市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
考前14天内出现过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可疑症状、有境外(含港澳台地区)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相应考点城市的健康码为红码的考生,考试当天还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能提供相关证明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1.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的考生;2.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3.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考生;4.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的考生;5.考试当天相应考点城市的健康码为红码或体温≥37.3℃的考生。
(五)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准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或面试环节考官要求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六)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有关说明
1.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聘用期为四年。
2.薪酬待遇:参照《龙华区公办幼儿园教职工过渡期薪酬参照基准》执行。
3.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考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拟聘人员入职单位由区教育局统一分配,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755-21047927(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附件:
1.承诺书
2.考生健康填报表
3.招聘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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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