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计划与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数不足1:3的,保留该岗位。
四、考核方式
(一)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岗位必备的基本理论知识和综合能力。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参加笔试考试人数不足1:3的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能进入面试环节。
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须通过武汉工程大学人才招聘网在线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根据招聘岗位实际,专业技术岗、管理岗采用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实践操作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举止仪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等综合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参加面试人数不足1:3的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具体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
五、体检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出现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笔试成绩高的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排名靠前。
考察环节,主要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组织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试,体检在校医院进行,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心理健康测试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进行。
应聘人员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资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示。
六、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武汉工程大学网站(http://www.wit.edu.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学校为新招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湖北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对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自接到通知二十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学校可根据需要递补。
八、防疫须知
本次招聘工作防疫要求由武汉工程大学另行通知,考生应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应出示健康码和相关必要证明。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九、违纪违规处理
在应聘中涉嫌违纪违规的,提请监察部门调查,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严肃处理。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和武汉工程大学网站(http://www.wit.edu.cn)、武汉工程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wit.edu.cn)为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武汉工程大学网站(http://www.wit.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笔试、面试及录用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相关信息,并保持手机等通讯工具畅通。
政策咨询电话:027-87905332
监督举报电话:027-87195662
武汉工程大学2021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武汉工程大学
2021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