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教育综合知识》成绩40%+《专业知识》成绩60%+政策加分。
(五)加分手续办理
按照省上的有关规定,对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非专门岗位按现行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退役运动员和退役士兵报考者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士兵优待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3〕87号)、《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的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考生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有明确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按累加计算)。曾通过享受政策待遇已被录用为公务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请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携带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A4纸)于5月10日—12日(正常上班时间)到政和县教育局人事股现场办理,逾期不予受理。2021年7月前服务行将期满的人员相关证书尚未发放,可提交相关服务项目计划《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时间另行通知。符合加分人员名单将在政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网址:www.zhenghe.gov.cn,下同)”。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以加分后为准。
(六)笔试成绩查询
报考者可根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查询时间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五、面试事项
(一)确定面试人选
1.方式:面试人选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3倍的按上线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考生由于各种原因在面试前两天下午17:00前正式放弃参加面试的,由政和县教育局核准后,在报考该职位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面试当天,未按时到达面试考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入闱面试的人员名单和成绩将在政和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请应聘者及时关注网站,并保持手机畅通(短信通知),以方便联系。
2.面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应于面试前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网络报考时打印的考试报名登记表、就业推荐表(应届生提供)、毕业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学位查询结果、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相应学科要求的《普通话考试等级证书》或学校出具的2021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办理情况的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提供)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政和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面试资格复审。服务期满的在职应聘人员面试资格审核时应提供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或同意其报考、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否则面试资格审核不予通过。逾期未进行资格复审或现场资格审核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得参加面试。所空缺名额在同一学科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自行承担有关责任。
(二)面试时间、地点及办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办法于面试资格复审后在政和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三)总成绩的计算及相关事项
应聘人员考试成绩总分计算办法(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比例计算,总分100分。笔试、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分别保留两位小数。同一学科2名以上考生考试成绩总分相同的,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名次按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成绩排列。
六、体检和政审考察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未在规定的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在校及其待业期间各方面的表现,以及计生和综治等情况,考核形式主要为查阅个人档案、调查了解情况等。考生应在公布体检结果15个工作日内将个人档案寄至政和县教育局人事股,若报考者有弄虚作假或不按规定提供考生档案等相关考核材料,不予聘用。因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则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总分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体检、考核合格的,按照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聘用,总分高者优先选择该学科岗位的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在2021年7月31日前向政和县教育局人事股提供办理聘用手续所需的原件及复印件,若无法提供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办法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政和县人民政府网站“人事信息”栏目公示7天后,没有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同级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应在人社部门下发聘用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补充招聘方案等另行通知。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政和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0599-3338277,联系人:许老师。
1.2021年政和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职位简章.pdf
政和县教育局
中共政和县委编办
政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