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格审查
引进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并反馈初审结果。
在高校举行“山东菏泽-名校人才直通车”菏泽市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双选会期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公告。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登记表,提交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报到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在校期间担任学生职务、获得荣誉的相关文件、证书(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交身份证、资格证、聘任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单位同意函。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须真实、准确,材料造假者将取消引进资格,并计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
若不能到现场资格审查的,可与单位协商资格审查方式。没有按时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不符合引进条件的人员,取消引进资格。
四、面试
面试采取答辩、面谈、交流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沟通应变、岗位匹配度、语言表达、仪容仪表等方面的情况,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设70分为合格线。
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各引进单位具体通知为准。
五、体检与考察
1.面试合格者按照面试合格成绩高低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出现成绩并列的,按照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应届毕业生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组织人员对考察人选的个人档案、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引进资格。
3.因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由引进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需要递补的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可以从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与引进
拟引进人员名单在引进单位官方网站、公众号或其他政府性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信访举报,经查属实、影响引进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进行网签、登记,并办理人员编制手续和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前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引进人员档案材料有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引进。
七、组织领导
1、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审核把关,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规范程序,严格执行事业人员招考纪律,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凡违反相关纪律规定的将严肃处理。
2、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协调、监督等工作,各用人单位负责受理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实地考察、档案审查等工作的具体实施,现场资格审查后原则上一个月内完成上述工作,并将工作实施情况及引进意见以单位党委(党组)正式书面文件的形式呈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报名咨询电话见岗位一览表。
监督电话:0530-5310227
附件1:菏泽市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菏泽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菏泽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