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其中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面试合格线为80分。
3.考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
4.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为止。
5.政策性加分。按照我省有关规定,符合加分政策的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或行将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可进行笔试加分,所加分值计入笔试成绩原始分(150分制加7.5分),但报考“专门岗位”的不再加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对象在2021年4月30日前将《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证书》(其中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的由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材料)提交我县教育局人事股审核,并填写加分申请表,逾期视为自愿放弃加分资格。
六、聘用办法和工作安排
(一)体检考核对象确定办法
1.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果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成绩又相同的,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因故书面放弃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额,在相应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1)第一轮招聘结束至第二轮补充招聘公告发布当日之前产生的空额(不含当日,下同),在该岗位第一轮报考人员中确定递补对象(2)第二轮补充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至签订聘用合同当日之前产生的空额,在该岗位第二轮补充招聘的报考人员中确定递补对象;若该岗位第二轮补充招聘无递补对象或无此招聘岗位,则在第一轮招聘符合条件的报考人中确定递补对象。(3)按以上规则递补后无法完成招聘计划的,按第七条(第2点)要求转入其他岗位。
3.与县教育局签订合同之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二)聘用办法及有关要求
1.聘用办法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聘用对象与县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在县教育局制定的岗位设置表提供的任教学校内,按学科(同一学科,不区分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自主选择任教学校。
2.有关要求
根据《中共长汀县委办公室长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重新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调动工作的办法>的通知》(汀委办〔2019〕91号)精神,新聘用教师在长汀县教育局所属农村学校服务必须满5年,其中在首次入编学校服务必须满3年。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城区学校交流或城区缺额教师遴选;农村学校服务满3年后,可申请在农村学校之间流动。
七、第二轮补充招聘有关事项
1.公开招聘采取第一轮招聘和第二轮补充招聘的方式进行,应聘者在每轮招聘中只能报考1个岗位。
第一轮公开招聘和递补结束后,未完成招聘计划的岗位将进行第二轮补充招聘。已参加全省统一笔试且第一轮未被聘用的应聘者,可登录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应聘者可报考1个岗位,已被聘用或拟聘用的不得参加补充招聘。补充招聘按照第一轮公开招聘的程序进行。
2.若第二轮补充招聘及按规则进行递补后仍未完成招聘计划的岗位(含专门岗位),按以下顺序调整招聘名额:小学语文(一)、小学数学(一)、小学语文(二)、小学数学(二)、小学语文(三)、小学数学(三)、小学英语岗位。调整增加招聘名额后的岗位在第一轮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注意事项
1.报考对象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和审核不通过的,由应聘者本人承担责任后果。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2.报考对象应提供准确的联系电话,开通短信功能并保持畅通,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无法联系所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3.有关通知、公示将在“中国·长汀”政府网(http://www.changting.gov.cn/)公告。
附件:长汀县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表.xls
长汀县教育局
长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