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笔试成绩合格线为满分值的60%(即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满分150分,合格线为90分),未达笔试合格线人员不得进入面试、不得录取。笔试成绩以两科单科折算后的最后成绩为准(含政策性加分);对笔试单科成绩(教育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不作合格线要求。
(二)资格复审
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在职报名人员(不含已在编教师)在资格复审时,在面试前应提供现单位或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机关有权取消该报名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考生进入资格复审等环节,因故放弃(须提交书面放弃保证)的,或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条件而产生的空额,在报考该岗位且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1.面试人选原则上以每个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达到合格线并符合报考条件的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为合格。
3.面试由龙岩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和面试内容、时间、地点由龙岩市教育局通知考生,或登录龙岩市教育局网站查询,具体面试方案另定。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四、体检
(一)体检对象。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面试成绩相同的,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的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标准。
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的由市教育局视具体情况研究,决定是否依名次递补。
五、岗位选择
此次公开招聘的新任教师,根据我市市属中小学、幼儿园实际需求情况,安排到8所中小学、幼儿园:龙岩一中锦山学校、龙岩市特殊教育学校、龙岩市实验学校、龙岩师范附属小学、龙岩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小学、龙岩学院附属小学、龙岩市直机关幼儿园(含莲东分园)、龙岩学院附属幼儿园。
同一个岗位有2个及以上招聘学校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自愿选择学校的原则确定具体学校。
六、考核、公示、聘用
1.考核。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学校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的由市教育局视具体情况研究,决定是否依名次递补。
2.公示。对拟聘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3.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入编手续。
(2)招聘的新任教师进事业编制,聘用人员与用人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5年;工资等福利待遇按国家和省、市现行工资政策规定执行;
(3)招聘的新任教师实行试用期,时间一年,期满由用人学校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龙岩市人社局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岩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龙岩市教育局人事科:0597-2319368(曾老师)
附件:《福建省龙岩市市属中小学幼儿园2021年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表》.xls
龙岩市教育局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