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全省统一笔试报名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每位应聘者报考1个岗位(即1个市、县<区>)。
3.考生可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4.根据笔试情况确定合格线。
5.补充招聘报名时间,将根据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安排在福鼎市人民政府网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6.本次考试违纪违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
7.依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对应考者进行信用考核,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聘用。
六、面试
1.参加面试人员比例确定:根据参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的1:3确定入闱面试人员,若笔试总成绩相同则按《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排名。入闱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前本人必须持招聘岗位设置条件中要求的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到福鼎市教育局人事股确认,不能按时提供相关原件或与网上报名时填报信息不符的取消面试入闱资格,并按该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入闱面试人选。
2.面试成绩必须达60分(含60分)以上为合格;如果个别岗位入闱面试的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没有竞争的,面试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不能聘用。
3.参加面试人员必须随带笔试的准考证、身份证。
4.教师招聘面试工作由福鼎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各岗位入闱面试名单,各种证件的确认时间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办法等将在福鼎市人民政府网公布,请及时关注。
七、综合成绩计算
招聘考试总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换算后的50%计入招聘考试总成绩,合格的面试成绩按50%计入招聘考试总成绩。若招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总成绩排名;若笔试总成绩相同则按《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排名;若《专业知识》笔试成绩还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
八、体检、考核和聘用
1.体检、考核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按每个学校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根据招聘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执行。体检名单及体检的时间、地点等信息将在福鼎市人民政府网公布,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空出的岗位则从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福鼎市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其他事项
1.每个学校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笔试报名人数原则上须达到1:3(含1:3)以上方可开考。对个别岗位公开报名后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须由市人社局同意后方可开考。
2.参加省统一组织实施的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并于2021年9月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福建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复退士兵(官)、全运会以上运动员获奖者,需在5月10日-12日向市教育局人事股提交相关材料,并注明报考岗位及代码,按有关规定笔试成绩给予加分,逾期责任自负。
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复退士兵(官)、全运会以上运动员获奖者,不再享受事业单位招考优惠政策。
3.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社厅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与招聘考试相关的各类信息将通过福鼎市人民政府网(www.fuding.gov.cn)公布,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
咨询电话:0593-7820061、7830171
本文未尽事宜,由福鼎市教育局、福鼎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附件:
福鼎市教育局福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