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基本素养。面试总成绩为100分,达7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能进入考核、体检程序。
4.面试基本流程。
考生到指定地点等待面试→面试→面试结束到指定地点等待宣布成绩→到考场听取成绩并签字确认→入围考核考生签订就业协议→面试结束,考生离开。
(四)考核
1.确定考核人员名单。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和考核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人员。面试成绩并列的人员选取所学专业课考试成绩平均分更高者进入考核。
2.招聘单位负责应聘人员的考核工作。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在校表现、专业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考核合格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体检
1.体检。体检工作由各市直学校视招聘情况分别组织。体检标准按照事业单位人员入职体检标准(即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2.确定拟聘人员。招聘单位确定拟聘人员,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空缺的名额,可以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要经学校领导班子会集体研定后报市教育局审核,之后再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环节在核验2021届毕业生相关证件之后进行,如有因相关证件核验不通过取消应聘人员资格的,可以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人员。
(七)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市教育局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文请示市人民政府审批。
(八)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拟聘人员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核表》,经招聘单位、市教育局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2.经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的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入编手续。
3.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工作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障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本次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同样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有违反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必须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帮助他人获取应聘资格的。
2.工作人员指示、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3.故意泄漏考试题目的。
4.有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其他情形的。
五、其他事宜
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具体招聘事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1:2021年崇左市直属学校双选招聘教师(第二次)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2021年崇左市直属学校双选招聘教师(第二次)报名登记表.xlsx
崇左市教育局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