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考试费用。招聘统一免费。
(三)体检
组织拟聘用人选,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要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含增加体检项目和复检)由体检人选本人承担。接受体检的人员对体检结论有质疑的,允许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由东兴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到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出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体检时间:2021年3月下旬。
(四)考察。考察人选须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东兴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察人选的考察工作,着重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进行考察,同时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核时间:2021年3月下旬。
(五)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东兴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东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xzf.gov.cn/)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1年4月上旬。
六、身份及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三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合同期满后,经聘用单位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的,可以续签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含试用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落实,参照本市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工资标准核发,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七、管理和使用
(一)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要严格遵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项规定及其所在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
(二)年度考核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聘用人员可单方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1.试用期间;
2.用人单位严重违反聘用合同的;
3.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聘用为事业编制、聘用为教师控制数工作人员的;
4.通过成人高考或研究生考试,取得入学通知书,需进入高校脱产学习深造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聘用合同:
1.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
2.累计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4.聘用期间到外单位工作的;
5.其他擅自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用人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关系的;
(五)被聘用人员违反纪律的,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纪律处分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违法违纪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其它
(一)本方案由东兴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在东兴市政府网上予以公布。
附件:
1.2021年东兴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2.2021年东兴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xls
东兴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