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由海安市教育体育局负责通知领取准考证。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准考证,在初试、复试等环节均需使用。
四、招聘办法
招聘采用面试方式,面试分为初试和复试。招聘工作由海安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
(一)初试
初试为综合能力考察。
综合能力考察形式为现场答辩,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仪表举止、语言表达能力、协调应变能力等。
综合能力考察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综合能力考察。
初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初试成绩于初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海安教育信息网公布。
(二)复试
复试对象:在初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各岗位取得复试资格人员(末位同分跟进);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取得复试资格的应聘人员需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复试。
复试时间地点:由海安市教育体育局另行通知。
复试形式:现场课堂教学评价(时长20分钟),教学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应教材范围内的内容。在现场课堂教学评价的基础上,高中音乐(岗位代码07)、高中信息(岗位代码08)岗位还分别进行学科能力测试(弹唱、编程)。
复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复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高中音乐、高中信息岗位按现场课堂教学评价占50%、学科能力测试占5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复试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总成绩计算
按初试成绩占30%、复试成绩占7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体检由海安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按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人员确定。在复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复试成绩高者优先)。
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在海安教育信息网公告。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海安市教育体育局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组织实施,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公示、聘用与递补
(一)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海安市人民政府网站、海安教育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海安市教育体育局报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于8月底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结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2021年应届毕业生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和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三)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复试成绩高者优先):
1.应聘人员主动放弃体检资格的;
2.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3.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4.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5.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总成绩排名靠前的其他应聘人员在总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海安市教育体育局通知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八、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海安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8916477(海安市教育体育局)
监督电话:0513-88931651(中共海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海安市监察委员会派驻海安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
1.海安市部分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岗位简介表.xls
2.海安市部分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报名表.xls
5.关于实施“海陵名师工程”及其配套政策的意见(摘要).doc
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安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