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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第一中学创建于1897年,位于历史文化名城绍兴大城市核心区域——镜湖新区,蔡元培曾任校长,鲁迅曾任教务主任,周作人、杜亚泉、刘大白、斯霞等名师曾在一中任教,是一所横跨了三个世纪、极具“书卷气、厚重感、园林式、特色化”的百年名校。学校办学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校园环境幽雅,教育理念先进,办学质量享誉省内外,是全国信息学奥林匹克特色学校,是浙江省首批十三所一级重点中学之一、首批办好的十八所一级重点中学之一。
现因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决定面向全国高校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与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和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现场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按岗位进行招考。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人,岗位为高中体育教师。具体如下: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普通高校2021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及以上。其中篮球专业方向1名;乒乓球专业方向1名。(根据上级政策,2019届、2020届毕业生2年内未就业的可视作应届生,硕士毕业生可非全日制)。
要求如下:
1.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具备与招聘岗位相一致的专业水平条件。
3.具有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潜能。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5日之后出生)。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5日-3月20日;
应聘者填写好《绍兴市第一中学2021年教师招聘报名表》(附件);2019届、2020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扫描件和未就业承诺书;2021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扫描件;并同相关专业技能及比赛经历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压缩打包(以“姓名”命名),发送至学校邮箱:sxyzxzxx2020@163.com。
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查,确定入围测试人员名单。3月22日在学校网站公布入围测试人员名单。
入围测试人员需在考核前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到现场接受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与招聘岗位计划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如低于3:1,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市教育局和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可适当降低招聘比例或核减岗位直至取消)。现场资格审查中如有规定以外的特殊问题,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2.测试
具体要求如下:
先进行专业能力测试,后进行教学能力测试。
(1)专业能力测试
主要考核个人专业能力素质,包括专项能力:篮球或乒乓球和综合能力测试:田径、球类(专项展示项目除外)、体操。此轮测试得分60分以下人员不进入下一环节。
(2)教学能力测试
采用模拟上课的方式,主要考核课堂教学能力。考生根据抽签教学内容作40分钟准备后模拟上课10分钟,再面谈交流3分钟。此轮测试得分60分以下人员不进入下一环节。
(3)分值设置
①专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以70%计入总分。
②教学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以30%计入总分。
总分=专业能力测试分×70%+教学能力测试分×30%。
如出现总分相同人数超过招聘计划,由专业能力测试得分高者录取。
3.体检
(1)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根据测试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具体成绩和体检名单详见学校官网公告。考生在体检前确认放弃的,可进行依次递补。
(2)参加体检。考生根据公示的体检名单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报到,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者,按自动放弃处理,缺额不再增补。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仍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不再增补。体检合格,进入考察程序。
4.考察
考察工作由学校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及《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规定执行,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不再增补。考察合格,进入公示程序。
5.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上报市教育局,经市教育局核准后在网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正式签约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有反映的,经核实有不适宜从教的情况,不予聘用,缺额不再增补。
6.聘用
2021年7月30日之前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生持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报到证报到办理入职手续。逾期未取得上述证书或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入职后,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7.其他
(1)学校成立教师招聘工作监督小组,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的监督,对违反招考纪律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575-85173849。
(2)凡大学期间受过党纪校纪处分的;报到时无毕业证书的;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审核后发现提供的相关证件、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等,不予聘用。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不再增补。
(3)教师岗位报考人员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要求聘用后一年内至少取得相应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书,期满未取得考试合格证明书的,解除聘用合同。
(4)聘用后执行服务期制度,新聘用人员在本校服务年限未满五年的不得申请调离。
(5)其他未尽事宜由绍兴市教育局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解释。
(6)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5—85338009(费老师)、85352795(刘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