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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及《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做好2021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福建省生源公费师范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学〔2021〕2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1〕5号)、《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1〕1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结合我市公办学校师资需求情况,经研究,决定举办泉州市公费师范毕业生双选会。现制定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详见《2021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福建省生源公费师范毕业生岗位需求表》(附件1)、《2021届福建省内高校泉州生源公费师范毕业生岗位需求表》(附件2)。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5.2021届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福建省生源公费师范生或2021届福建省内高校泉州生源公费师范生;
6.取得与招聘岗位任教学科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
7.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人员;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报考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承诺书》和同意入职查询书面材料,未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予以聘用。经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后,如果经查询反馈有《关于开展预防校园性侵专项行动的通知》(泉检发〔2019〕14号)、《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制度(试行)》(泉检发〔2019〕15号)规定不得或不宜从事教育行业的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二)其他条件及要求
1.报考人员最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书。
2.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形式及时间
报名形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可同时报考多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1年3月8日-3月14日。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所需材料
符合条件的公费师范生务必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发送到相关县(市、区)、市直学校的电子邮箱(详见附件)进行网上报名。相关表格证件、证书等或用PDF格式或拍照为图片等形式发送。邮件标题及附件名称以“公费师范生双选会+姓名+应聘用人单位(学校)学科岗位”方式命名。
1.《泉州市公费师范生双选会报名登记表》(附件3,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一寸免冠相片,同时发送WORD版本);
2.公费师范生本人身份证;
3.高校入学时与福建省教育厅或泉州市教育局签订的《培养就业协议书》;
4.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经所在高校院系及就业指导中心签章并附上大学期间的学业成绩单,参加面试时必须提供纸质原件);
5.就业协议书(空白且要求份数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