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资格审查并成功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3月25日8:00至3月27日8:00-18:00登录“教师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每科满分为120分,按《学科专业知识》占60%、《教育综合知识》占40%合成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学科专业成绩×60%+教育综合成绩×40%)。设定合成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
4月15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教师考试网”查询个人统考笔试成绩。
对“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4月6-7日携带相关证书到怀远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特岗计划”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怀远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合成成绩增加2分。
(五)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该名单在怀远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分学段、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其中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及以下的按3:1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以上的按2:1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同时提供资格复审通知中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进行审验。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
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宜将在怀远县人民政府网提前公告。
(六)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无生上课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专业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宜将在怀远县人民政府网提前公告。
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1.2×30%+专业测试成绩×7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七)体检与考察
我县对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按规定要求组织统一体检及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八)公示与聘用
按照规定在怀远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一周。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高分优先择岗的原则,明确聘用人员具体任教学校后,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报县人社部门核准,办理报批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8月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五、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实行回避制度;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公开制度,接受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坚持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如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考工作纪律情况的,一经发现,坚决严肃处理,工作人员及其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考生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的,三年内不准参加县内任何聘用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考试始终,如发现考生有违背“诚信承诺书”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六、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怀远县教育体育局、怀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021年怀远县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有关政策及笔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均在怀远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不再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考生应自主登陆查阅。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县教体局、县人社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资格审查相关事宜咨询电话:
0552-8011632、0552-8023309
监督举报电话:0552-8013829
上述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怀远县2021年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计划岗位信息.xls
怀远县教育体育局
怀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