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分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部分岗位增加技能测试(见附件1)。面试由引进学校组织,面试公告随时关注滨州市教育局网站。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采用试讲和答辩两种方式的,两项满分均为100分,两项成绩分别按60%、40%比例计算面试成绩;面试采用试讲、答辩和技能测试方式的,三项满分均为100分,三项成绩分别按30%、30%、40%比例计算面试成绩。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引进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考察范围资格。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四)考察与体检。考察工作在市教育局的指导下,引进单位具体组织进行,根据拟聘岗位要求,采取入职查询、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按照《滨州市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工作暂行办法》对违法涉罪信息进行查询,考察主要侧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审核档案时,如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等问题情节较重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通知为准。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弃权、取消资格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五)公示聘用。按照面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在滨州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为5年。对未按规定时限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等报考资格条件的,将按有关规定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对教师资格证等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本次引进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由滨州市教育局监督,引进学校组织实施,并邀请社会监督员进行监督。
请应聘人员在考试等过程须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等有关规定要求,密切关注滨州市教育局网站的有关信息,并保持应聘期间的通讯工具畅通。期间因通讯工具未接通或其他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43—3188776
山东省北镇中学:0543--3168901
滨州市第一中学:0543—8139003
滨州实验学校:0543—3183066
滨州市教育局
2021年2月2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