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教的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于2021年3月3日(星期三)在天河教育在线(http://www.gzthedu.cn/channels/31.html)公布。
试教时间:2020年3月3日(星期二)下午。
五、公布成绩、体检及组织考察。
在试教成绩60分(含)以上考生中,以结构化面试占总成绩的30%,试教占总成绩的70%合成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招聘职位出现空缺时,视情况可在试教以及总成绩均为60分(含)以上考生中,按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总成绩及体检名单于2021年3月4日(星期四)在天河教育在线(http://www.gzthedu.cn/channels/31.html)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执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可以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考察主要是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是否适应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如:现实表现、无犯罪记录证明、计划生育、学历鉴定等情况)进行考察了解,如出现考察不合格者,可以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确定聘用名单
通过体检和组织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在天河教育在线(http://www.gzthedu.cn/channels/31.html)公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和相关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的人员,按照政策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就业登记手续,兑现相应的工资待遇。
我单位不负责聘用人员的档案管理,以及有关其配偶、子女等任何事项。
八、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表》中的专业[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职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组织招聘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有效]以及其他资格条件,不符合或低于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中任何条件之一,均不可以报名,否则后果自负。
(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以及职位,本单位可根据工作完成进度做出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后时间与招聘职位及时在天河教育在线(http://www.gzthedu.cn/channels/31.html)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四)报考前,已与天河区其他公办学校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应聘者,须取得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否则取消应聘资格。已与天河区其他公办学校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拟录用的应聘者,须取得所在单位同意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方有录用资格。
(五)因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须在微信小程序“粤省事”粤康码(或小程序“穗康”)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穗)方式等情况,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持粤康码或穗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参加考试,并接受体温检测等疫情防控工作安排。考生须自行打印并填写《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5)带至考场交工作人员。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或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或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或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腋温)≥37.3℃的考生,不得进入现场参加考试。
(六)本公告由广州市天河区翠湖幼儿园负责解释。报考咨询电话:吴老师020-38993356-828,13660845642。监督电话:(020)38622519;38622508。
附件:
附件1:广州市天河区翠湖幼儿园2021年编外聘用制专任教师职位表.xls
附件2:广州市天河区翠湖幼儿园2021年编外聘用制专任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3:广州市天河区翠湖幼儿园2021年编外聘用制专任教师资格审查目录表.doc
附件4:广州市天河区翠湖幼儿园2021年编外聘用制专任教师专业目录.xls
广州市天河区翠湖幼儿园
2021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