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视同应届毕业生人员还需提供的材料
(1)202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须提供本人承诺书(可参考附件3);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至今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除提供本人承诺外,还须出具档案托管证明。
(2)2019年和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至今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须提供本人承诺书(可参考附件3)、毕业当年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空白的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现时的档案托管证明。如是毕业前按学校要求签订就业协议书,而其实际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须同时出具学校和签约单位的相关证明。
(3)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提供本人承诺书(可参考附件3)和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4)2020年1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毕业至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须提供本人承诺书(可参考附件3)和相应的学历认证材料及复印件。
5.同意报考证明及档案托管证明
(1)在职在编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请见附件4);
(2)在职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请见附件4)及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或毕业院校)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请见附件5);
(3)2021年应届毕业生、待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或毕业院校)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请见附件5);
(4)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上述应聘人员提供的复印件,经与原件验核后无误并符合报考条件的,原件退还应聘人员,复印件经应聘人员签字后留下备查。
联系方式:
淮安市淮阴区教育体育局人事科:0517-80865973
附件:
附件1 2021年淮阴区教体系统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拟进入资格复审人员.xls
淮安市淮阴区教育体育局
202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