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河南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方案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同时发布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hrss.henan.gov.cn/)、河南省教育厅(http://jyt.henan.gov.cn/)和河南牧业经济学院网站(http://www.hnuahe.edu.cn)发布。发布时间为2021年2月7日至2月20日,每个招聘环节会在学校网站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请登录http://zhaopin.haedu.gov.cn/default.aspx?sid=74,进入“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教师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2月18日0:00至2021年2月20日24:00,现场确认时间为2021年2月24日,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会及时网上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招聘网站(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我校采取网上初审和复审(现场确认)形式进行资格审查,凡网上资格审查初审通过人员,须在我校规定的复审(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校再次进行资格确认,现场资格确认须提供以下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各学习阶段毕业证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各学习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位认证书》;(4)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大学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的任职证明材料等;(5)海外及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6)2021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报考人员应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参加现场资格确认。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或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校人事处负责,应聘人员有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学校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苏老师、杜老师、郭老师
联系电话:0371-86170070(63771159)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试讲和实际操作等),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由校人事处具体组织实施。我校将在学校网站及时公布考试的相关信息。
1.笔试(满分100分):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竞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按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采取个人素质展示、现场答辩、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判断能力、专业技术水平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及排名及时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因人员缺考,形不成竞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若相关岗位因人员缺考,但能形成竞争的,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且超出招聘总人数,将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须到我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者,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同时进行资格复查。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六)拟聘人员公示
考察和资格复查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以上时间节点,以学校人事处最终公告为准。未尽事宜,由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监督电话:0371-69691975(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394(省人社厅事业处)
18539912388(学校纪委监察处)
八、其他事项
报名开始后,我校将在学校网站及时发布招聘工作安排时间及要求,所有应聘人员可通过我校网站关注招聘工作有关安排。若本人因阅读相关信息不及时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