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七、考试
(一)开考比例
不设置开考比例。
(二)考试方式
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学术水平、业务能力等。考核按百分制计算成绩,总分100分。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本次岗位招聘计划。
(三)考核时间、地点
考核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核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增加吸毒项目检测。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不予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核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待遇
(一)一经聘用,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相应学历学位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二)一经聘用,享受学校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相应待遇(含安家费和科研启动经费),具体面议。
十一、特别提示
(一)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官网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应聘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招聘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十二、咨询与监督
(一)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0731-22111070
(二)监督
中共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纪委:0731-22111055
附件1:2021年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x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