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报名所需的材料
①《云南省青年就业见习报名表》(公告附件);
②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学习成绩、实习成绩、社会实践证明、专业特长、获奖证书、身份证等扫描件以及生活照一张;
③其他材料自行酌情添加。
④提供的材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每人限报1个岗位,超过规定时间不再接受报名。
报名结束后由本次招聘领导小组依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从学历、学习成绩、实习成绩、社会实践、专业特长、资格证书、获奖情况等方面进行评分筛选排序(筛选评分不计入后续考试成绩),按岗位设置与报名人数1:3进入资格复审。报名人数不足1:3的见习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人事部门电话通知符合要求的报名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接到资格复审通知的报名人员,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者报到证、登记证)、毕业证、身份证、资格证书、学习成绩、实习成绩、社会实践、专业特长、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到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科创大道9号云南省玉溪卫生学校校务中心507室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同时发放考试通知书,明确考试相关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过程,请报名人员务必按照《公告》及岗位要求应聘见习岗位,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报名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时间:2021年1月26日上午8:30
1、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二代)及考试通知书,缺少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缺考人员的考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且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2、考试成绩总分100分,考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招录。教师岗位采用课堂教学的形式组织考试,考试时间20分钟,教学内容根据报名的见习岗位自行拟定,须利用多媒体教学手段辅助教学。
3、考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于考试当日现场公布。
(四)体检
见习岗位考试成绩排名第一的,到我校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由单位指定),体检费用自理。首次体检不合格,在2个工作日内由报名人员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到上级医院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一次。
(五)拟录用见习人员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见习人选,在玉溪人才(www.yxrc.cn)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签订就业见习协议
确定录用的见习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高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按协议规定时间到岗见习。
(七)见习待遇
1、就业见习期间,学校提供集体宿舍(2人间,床上用品自备,水、电费自理),供本次见习人员休息,解除见习就业协议3个工作日退回学校。
2、见习期内每月发放1500元生活补助,绩效奖金人均500元,根据见习岗位和见习情况考核发放。
3、见习期内为见习人员购买不低于10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见习期12个月,见习期满后,在见习期内表现优异的,择优推荐参加学校编外人员招聘。
五、纪律要求
(一)在招聘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聘用”等原则,实行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对招聘过程中相关信息严格按照保密要求办理,整个招聘过程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于泄密或在操作过程中徇私舞弊等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交由执法机关处理。
(二)应聘考生提交的应聘材料要做到真实、认真、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考录纪律或涉及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应聘考生,一律取消报名、考试或录用资格。
(三)应聘考生应关注玉溪人才网(www.yxrc.cn),并保持报名时提供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应聘考生不及时上网了解或联系电话不畅通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请考生在各招聘环节严格做好自我防护,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真实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佩戴口罩、验证健康码、疫情防控行程卡进场,如健康码为黄码、红码者应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持三日内的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方可入场。
六、报名咨询、监督电话
报名咨询:公老师联系电话:0877-8885175
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877-12388
学校纪委举报电话0877-8889033
附件:
云南省玉溪卫生学校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