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公布后,按招聘计划,择优签订就业协议。
(五)面试成绩计算
1.面试成绩组成。面试成绩由综合素质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6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40%。
2.成绩计算方法。根据7位考官对考生的各方面独立打分,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考官给出的分数相加,取平均分即为面试人员的单项面试成绩。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面试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六)确定签约人选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签约人选,若已达到签约条件人选毁约或者放弃,可由下一名递补。
(七)面试试题
为确保面试试题的安全、保密,面试出题期间实行全封闭;开始面试前,由总监督、监督员将面试试题送达各面试考场。
(八)面试考场的设置
面试考点设面试考场、考生候考室、考生考后休息室、考务办公室等,与面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面试考场,除引导员、候考室工作人员之外,任何人不得进入考生候考室。
六、面试纪律要求
(一)面试考官及相关工作人员与所有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一律实行回避。
(二)应聘人员持身份证和学生证(或毕业证)参加面试,按规定时间到达侯考室,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成绩计0分。
(三)考官、工作人员和考生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考官、考场工作人员的手机等通讯工具交各考场监督员统一保管;考生的手机等通讯工具以及与面试不相关的个人物品交候考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候考室工作人员、考后休息室工作人员的手机等通讯工具交考务办统一保管。
(四)听从指挥,服从封闭管理,控制活动范围,维持面试秩序,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场,确保安全、安静和保密。
七、考核
主要考核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八、体检
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及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
体检由梧州市教育局组织。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如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重新进行招聘。
九、公示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梧州人才网和梧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有关办理聘用手续要求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批手续,由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十一、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者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梧州市教育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供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报考者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在发布面试公告后,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梧州市教育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梧州市教育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梧州市教育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二)报考者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梧州市教育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三)报考者被聘用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逾期不报到被取消聘用的,以及报到后在试用期内无故放弃的,或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记入梧州市教育局主管单位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十二、加强领导,强化监督
招聘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考试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的纪检监察人员要对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实行监督。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要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十三、防疫要求
(一)座位保持间隔。公开招聘活动场所人员座位保持间隔,建议1米以上。
(二)做好体温检测。考生在进入公开招聘活动场所前,均应主动出示健康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十四、其他
咨询电话:0774-3824791,监督电话:0774-3841410。
附件:1.2021年梧州市教育局直管学校公开直接面试招聘 紧缺专任教师报名表.docx
附件3:2021年梧州市教育局直管学校公开直接面试招聘紧缺专任教师招聘计划汇总表(第三轮).xlsx
梧州市教育局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