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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考生:
根据《营山县202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和《营山县202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调整公告》规定,现将营山县202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查
(一)面试资格审查对象:按照《营山县202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和《营山县202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调整公告》规定确定的拟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具体名册详见附件1),即考生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的人事考试专栏中查询本人笔试总成绩及排名成绩单的“备注”栏中明确的拟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二)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报考营山县乡镇事业单位、县属事业单位和营山县卫生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考生定于2021年1月18日至1月19日工作时间内(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日)在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营山县绥安大道66号县行政服务中心十楼)会议室接受资格审查。
(三)面试资格审查须提交材料:
1.《报考信息表》1份(《营山县202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报名成功时在南充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另备2张近期2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指有学位要求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尚未领取到毕业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专业、学历、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5.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面试时仍须携带);
6.系县外在职在编人员的考生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达到国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并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附件2)。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按照《营山县202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规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面试资格审查公告要求的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审查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因递补者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并确定为递补人员)。
按规定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资格的人员,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通知其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请报考者务必保持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不畅通或不接听电话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四)特别提示
1.2021年应届毕业生除就读学院(校)开具相关证明外,本人应出具书面承诺书,承诺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若未取得相关证书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2.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并实际持有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
3.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两栏分别完全相符,不符者一律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入围资格。
4.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4]30号)“新录(聘)用乡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中通过定向考录等优惠政策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一律不得调动”的规定,报名时系在编工作人员,若属“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及尚在国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不能流动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考务费。资格审查合格的面试人员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17〕472号文件规定,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
(六)领取《面试通知单》。资格审查合格的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单》,熟悉面试组设置。所有面试入围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21年1月29日下午4:30-6:30准时到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领取《面试通知单》。在规定时间未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再递补面试人员,面试工作正常进行。
二、疫情防控
(一)按照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要求,所有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需通过“国家政府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信息码,凭健康码并佩戴口罩进入资格现场。
(二)考生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三)考生在领取面试通知单时应签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面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其它未尽事宜以《营山县202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规定为准。
咨询电话:0817-8377693(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监督电话:0817-8286337(中共营山县纪委监委驻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
1.营山县202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面试入围资格审查名单.pdf
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