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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加大优秀人才引进力度,促进惠城区教育教学质量优质均衡发展。根据区政府常务会议精神,2021年计划引进一批师范类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补充到惠城区直属公办小学。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8﹞25号)精神,结合惠城区实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惠州市惠城区简介
惠城区建制于1988年,是惠州市的政府所在地和中心区,是惠州乃至整个东江流域政治、经济、文化和交通的中心,素有“粤东重镇”“岭南名郡”的美誉。东至汕头345公里,西往广州162公里;北上河源97公里,南下深圳79公里,惠州港距市区46公里,惠州机场距区政府26公里。总面积1170.6平方公里。
惠城区辖桥东、桥西、龙丰、江南、江北、河南岸、小金口、水口等8个街道,三栋、汝湖、马安、横沥、芦洲等5个镇;目前总人口超过180万。惠城区向来山川秀丽,人杰地灵,它怀抱西湖,衣带东江,集江、山、泉、湖为一体,曾留下苏东坡、杨万里、文天祥等文人骚客深深的墨香,孕育了廖仲恺、叶挺、邓演达等一代英豪,开放包容的广府文化、客家文化、潮汕文化长期在此交融,形成了惠城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文化胸襟和独具特色的文化魅力。
教育是城市文明最直接的一个“窗口”和一张最生动的“名片”。惠城区教育局坚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培养学生文明素养促进学生健康全面发展为总目标,创新载体,实现精神文明建设与教育教学工作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二、招聘职位
招聘人数共60人,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
全国各地普通高校师范类大学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具备派遣资格的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普通类硕士研究生,本科段须为师范类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
(二)教育教学类专业硕士研究生,本科段须为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
(三)2021年应届本科学历师范类毕业生(须取得学士学位)。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四)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五、招聘方式
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
六、招聘程序及待遇
(一)招聘程序:
1.现场报名;
2.现场资格审查;
3.笔试;
4.面试;
5.体检;
6.考察;
7.拟聘用人员公示;
8.办理聘用等手续。
(二)待遇: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相关福利待遇规定(年薪:试用期约19万,含基本工资、绩效总量、各类补贴、奖金及单位和个人应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9日上午9点至12:00,下午2:30至5:00点。
2.报名地点: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507教室(长沙市潇湘中路122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八、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在报名时须提供相关材料,招聘单位组织专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笔试环节。
资格审查需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好的《惠州市惠城区2021年公开引进短缺学科教师报名表》;
2.第二代身份证、大一寸免冠同底近期彩照3张;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各学年各学科完整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无法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
4.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5.符合岗位报考条件尚未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含择业期内毕业生),可凭就业推荐表、各学年各学科完整成绩单,按“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有关政策规定先报名,同时考生须就考取教师资格证问题提交承诺书,约定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资格种类的教师资格证;对未按规定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将解除聘用关系;
6.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7.获奖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都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经验证后,除指定需提供原件材料外,其他证件材料的原件退回本人。
九、笔试
(一)笔试时间:2021年1月10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二)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十、面试及相关安排
(一)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详见发布于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的公告。
(二)面试有关事项:考生凭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时间8分钟,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有关事项如下:
1.面试时间:2021年1月11日。
2.面试地点:详见发布于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的公告。
3.面试有关事项:
(1)面试流程:签到→抽签→候考→面试→候分→签名确认分数→离开考场。
(2)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请考生报名后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及时顺利收到相关通知。
(3)面试实行现场评分、现场发布成绩的方式进行,面试过程由惠城区纪委监委等部门工作人员现场监督。
(4)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按规定在惠城区政府网站中公告栏上予以公告。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进入候考室,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面试。进入候考室考生除面试所需物品外请勿携带其他物品,考生面试结束并签名确认分数后应离开考场。
有关面试人员名单、分组情况、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等事宜将于资格审查当天22:00后在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惠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页最新公告栏。
十一、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十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因签约需要,请应届毕业生参加体检前提交《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十三、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十四、拟聘用人员公示
经惠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在惠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十五、办理聘用手续
本次经公示无异议并报惠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办理拟聘用人员的有关编制、报到、聘用等手续。起薪时间为2021年9月1日。
十六、防疫注意事项
考生进入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面试等环节,均需做好防疫工作。
(一)考生须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健康申报,每日进行健康监测,打印并如实填写《惠州市惠城区2021年公开引进短缺学科教师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面试当天须生成绿色行程卡(生成流程:进入微信—搜索“国务院客户端”—在“国务院客户端”搜索“疫情防控行程证明”—选择“疫情防控行程卡”—通过验证获取行程卡)、健康码(根据考点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生成)。
(二)考生进入考点现场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健康码、绿色行程卡、经考生本人签名的《承诺书》并配合检测体温。健康码、绿色行程卡无异常,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现场。
(三)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特别是目前尚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预留足够时间,严格遵守考点当地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
考前14天内出现过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可疑症状、有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健康信息码异常的考生,进入考场当天还须提供考前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能提供相关证明的,不得进入考场。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1.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的考生;
2.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
3.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考生;
4.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的考生;
5.面试当天健康码异常或体温≥37.3℃的考生。
(五)考生应准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或考官要求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六)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根据考点当地当时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惠城区教育局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程序内容等事项进行调整。
十七、其他有关事项
(一)本方案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笔试、面试的合格分数线均划定为60分,笔试未达到60分的不得列入面试对象,结构化面试未达到60分的不得列入体检对象。
(三)招聘职位出现空缺时不递补;
(四)报考人员应符合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资格复审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五)报考人员须自觉遵守招聘工作相关规定,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长令第35号)进行严肃处理,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六)被聘用人员需在聘用单位服务不少于5年,并签订服务合同。
(七)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因个人原因30天内未能配合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个人放弃聘用资格。
(八)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最终依据,在招聘过程及在后续工作中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对恶意干扰招聘工作的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九)经批准聘用的教师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招聘工作。
本公告由惠城区2021年公开引进短缺学科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52-2677406、2677403
监督投诉电话:0752-2587407(区纪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组)。
附件:
1.惠州市惠城区2021年公开引进短缺学科教师职数表.xls
2..惠州市惠城区2021年公开引进短缺学科教师报名表.doc
3.惠州市惠城区2021年公开引进短缺学科教师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
2020年12月